导读:中国保监会近日就《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开始内部征求意见。在保险责任方面,《征求意见》要求险企在开发产品时,避免出现制造宣传噱头、博彩行为等。这是继保监会6月份禁止财产保险公司开发带有赌博或博彩性质的保险产品之后,人身保险公司那些带有噱头、博彩性质的新产品或许也将被叫停。
此外,该《征求意见》还将着手规范高现价产品,如要求避免出现利用现金价值结果诱导客户提前退保的情况。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上述新政真正实施,将对一些保险公司的银保销售产生重大影响。当然,由于上述文件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不排除正式出台时会进行一定调整。
博彩类产品遭叫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业内拿到的《征求意见》显示,保监会明确要求人身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时要坚持:“符合保险原理,依法合规,符合公序良俗,符合保险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和保险市场实际情况”四大原则。
在保险责任方面,保监会要求险企开发产品时要避免出现以下情况:保险责任过窄,无实际保障功能,无定价基础,比如发病率极低的健康保险等;制造宣传噱头,比如歪曲产品的实际功能,与新闻热点相连;博彩行为,比如保险事故为无损害的随机事件;生存保险金给付时间与金额计算过于复杂、计算基数易混淆;减轻保险公司应承担的保险责任,比如不合理延长或变相延长等待期。
事实上,6月份保监会曾下发《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销售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其核心就是严禁财产保险公司开发赌博或博彩性质的保险产品。
不仅如此,一些销售量极少的保险产品将面临被叫停销售的压力。该《征求意见》要求,已审批或备案的产品存在以下情况,应停止使用:最近12个月内保费收入低于100万元且新增被保险人少于100人的(经营不满12个月的险种、开业不满5年的公司除外);自审批或备案之日起连续6个月内无新单保费收入的,保险公司应停止使用。
再度整治高现金价值产品
在本次《征求意见中》,近年来发展迅猛的高现金价值产品也再度成为规范重点。
今年2月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高现金价值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资本金的2倍以内;超过的部分,其最低资本要求将予以提高。
对此,上述《征求意见》要求,保险公司应合理设置退保现金价值:首先,避免出现利用现金价值结果诱导客户提前退保的情况;对于首年末或第二年现金价值与已领取生存金之和大于已交保险费的,公司总精算师应在产品精算报告中充分论证现金价值计算合理性并预测保单存续期间;若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小于3年的,保险公司不得报送该产品保险条款或审批保险费率备案。其次,避免出现现金价值过低损害消费者退保利益的情况。对于趸交个人两全保险、趸交个人年金保险,首年末现金价值与已领取生存金之和不得低于趸交保费的90%,第二年末现金价值与已领取生存金之和不得低于趸交保费的95%。对于期交个人两全保险、期交个人年金保险,首年末现金价值与已领取生存金之和不得低于已交保费的75%,第二年末现金价值与已领取生存金之和不得低于已交保费的85%。
此外,该《征求意见》还要求保险公司报送保险条款和费率时,其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本季度末预测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不得低于150%。此举意味着低于150%的公司将不能报送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