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7月29日讯,大智慧通讯社从保监会获悉,保监会周一(28日)对《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指引》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保险集团的资本、财务以及风险进行全面和持续的监管,识别、计量、监控和评估保险集团的总体风险状况。
险企谋求集团化发展
近年来市场上保险主体的逐步增加,越来越多的主体开始往集团化趋势发展,不仅如此,各路资本都是摩拳擦掌在谋求全牌照、集团化的道路上前进。保监会表示,此举旨在完善对保险集团的并表监管,防范保险集团经营风险。
今年7月9日,保监会正式公布批复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拟任董事长张峻是广为人知的“富德系”及神秘富豪,其于2002年成立生命人寿,此外2011年9月成立生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同年10月,其控股的财险公司也获批(华信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在2013年9月17日正式更名为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了“一财一寿一资产”的集团化格局已成形。2013年以来因频繁举牌农产品、入主金地集团第一大股东被广为人知,张峻正在一步步夯实其保险版图,谋求集团化发展。
还有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戴皓在3月5日接受包括大智慧通讯社在内的记者采访时表示,合众人寿正在谋求集团化发展。“原先没有打算的,大资管时代的到来,被逼着去思考。”
自2010年其集团化布局就初显端倪,合众人寿出资8亿元设立合众健康产业(武汉)投资有限公司,随后又在沈阳和南宁开设合众健康产业投资公司;2010年11月,合众人寿又设立合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12年6月,合众人寿成立合众资管公司。目前,合众人寿各子公司已互相借力,开发保险资管产品、积极设立养老社区等。戴皓在2013年年初在致辞中也表示,将努力打造金融企业集团。2013年底,合众人寿集团化布局再下一城,已获得经营财产险的牌照。
防范保险集团经营风险
根据意见稿,保险集团公司控制的保险集团成员公司纳入保险集团并表监管范围。保险集团公司投资成员公司以外的下列机构,该被投资机构应纳入并表监管的范围:(一)被投资机构资产规模占保险集团整体资产规模的比例较小,但其风险足以对保险集团的财务状况及风险水平造成重大影响。(二)被投资机构所产生的合规风险、声誉风险造成的危害和损失足以对保险集团的声誉造成重大影响。
意见稿指出,保险集团应当以风险为基础评估偿付能力,建立偿付能力管理制度。保险集团计算其集团最低资本要求,应当在评估成员公司偿付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集团面临的资产风险、承保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集团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及风险集中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集团层面的分散程度、风险传递、非保险成员公司的相互作用、内部交易及复杂的股权结构带来的叠加风险等因素的影响。
保险集团应当拥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以确保保险集团公司及其保险子公司满足保监会对于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监管要求,非保险类金融子公司的资本充足水平应当持续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
关于集团内部交易,保险集团应当建立内部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应当关注内部交易导致的声誉风险、风险传递、风险集中,以及资产转移等问题。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建立与保险集团规模、复杂程度相称的,负责集团内部交易办理、审批、监测和报告的机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
此外,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在每年5月31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并表范围及并表管理情况。
据了解,目前中国共有10家保险集团公司,分别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当然,如果加上正在筹建的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经达到1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