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比例可调整到5%至20%

沃保整理
2014-07-22 10:51:27
100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深圳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单位可调整一次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为5%至20%,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导读: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深圳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单位可调整一次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为5%至20%,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深圳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流程图: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费调整

 

    深圳公积金缴存比例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明年6月30日前单位可调整一次办理事项说明缴存比例调整是指已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办理公积金年度的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单位调整缴存比例应符合年度调整文件规定,职工的缴存标准比例为5% 至20%,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缴存比例一个公积金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只能调整一次。

    办理地点

    网上办事大厅或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方式一:网上办结;方式二:网上申报,柜台办结;方式三: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一份。

    2.专办员身份证原件。

    备注

    相关表格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

    是否收费:不收费

    相关报道: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起不得低于1600元一、调整内容(一)自2014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3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26091元(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218.25元×5倍)。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600元。2014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600元的,自2014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600元。

    (三)自2014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二、调整办理程序

    (一)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二)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二)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展开阅读全文
0
免费获取优质保险方案,
同样保障,
每年最高省30%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