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导读:日前,河北省人社厅印发文件,在全省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河北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参保人员患有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大病保险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河北省规定,高额医疗费用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判定标准,并以此作为大病保险起付线,支付比例不低于50%。同时,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控制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去年,河北省人社厅在石家庄市和唐山市启动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目前,其他各市已经出台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意见,将于8月1日前完成有关人员培训。10月1日前,河北省将完成对商业保险公司的招标,12月31日后进入实质运作阶段。届时,河北省参保城镇居民中的大病患者将享受二次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