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死亡如何赔付

沃保整理
201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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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假定不能确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死亡先后顺序,那么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将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领取。此前社会上曾发生过因保险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身故,最终多位继承人诉诸法律寻求解决的案子。

导读:假定不能确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死亡先后顺序,那么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将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领取。此前社会上曾发生过因保险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身故,最终多位继承人诉诸法律寻求解决的案子。

受益人是基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指定而非法定。受益权是一种期待权,只有当发生被保险人死亡这一事实,它才成为一种现实的权利,而本案中当受益权实现时受益的主体却并不存在。受益权的主体具有不可替代性,受益人死亡其受益权就随之丧失,既然受益权丧失那何来遗产?受益人的继承人又基于何种理由向保险人主张权力?如果让受益人的继承人来得这笔保险金,将会使与被保险人关系疏远甚至毫无关系的人受益,这显然不是被保险人的意志。

根据保险法理论,投保人是为自己的利益而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而由其继承人领取。因此,保险金应当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保险公司应当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理赔。受益人所享有的仅是一种期待权,只有在所投保的保险事故发生后才能实现,转变为现实的财产权。受益人所享有的收益期待权往往在未发生保险事故前,会因为投保人或保险人随时撤回或变更他人而被取消,对受益人的资格一般没有限制,惟一的限制就是已经死亡的人不得作为受益人。

按照国际惯例,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是以他在被保险人死亡时仍生存为条件,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时死亡,应推定受益人先死亡。国的《统一同时死亡法令》规定:“当一份人寿保险单或意外伤害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时死亡,保险金应按被保险人比受益人生存更久来给付。”在人寿保险合同中习惯上认为投保人是为自己的利益而投保,当发生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同时死亡的情形,应当推定受益人先予被保险人死亡,更符合投保人为自己利益投保的目的。本案中,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同时死亡使得投保人为受益人所设定的利益落空,如果将保险金理赔给与投保人没有保险利益的人——即受益人的继承人,则不符合投保人为自己利益投保的目的,也不符合我国保险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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