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再推一批保障型险种

沃保整理
2014-07-08 0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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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寿险产品保障功能,进一步唤起公众对人身、健康风险保障的关注。近日中国人寿又一批保障型险种正式推向市场。据介绍,这次推向市场的是三款产品,主要用于组合销售,提供身故、重大疾病和癌症三种保障责任。

导读:为强化寿险产品保障功能,进一步唤起公众对人身、健康风险保障的关注。近日,中国人寿又一批保障型险种正式推向市场。据介绍,这次推向市场的是三款产品,主要用于组合销售,提供身故、重大疾病和癌症三种保障责任。

据了解,这三款产品包括:《国寿附加祥和定期寿险(2014版)》、《国寿康复金重大疾病保险》和《国寿防癌疾病保险》。其中,《国寿附加祥和定期寿险(2014版)》是对老款“祥和定期”的升级,突出特点是提供纯消费型寿险保障,保费低、保障高、性价比出色,如30岁男性选择保险期间为20年、保费期交20年为例,每年交费2870元即可获得100万元寿险保障。

《国寿康复金重大疾病保险》主要针对已购买“康宁终身”系列或“瑞鑫”系列的客户而设计,提供重疾发生以后的康复金保障,旨在将保障延续至重疾确诊之后。主要特点包括保障额度高、保障范围涵盖40种重大疾病、保障时间最长可至80周岁。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是中国人寿潜心多年研发的首款专项癌症产品,全方位强化癌症保障,针对癌症以及轻症癌症确诊提供一次性给付,还针对特定癌症确诊提供额外给付,并以年金形式提供癌症确诊后的康复金保障,用于后期恢复和治疗所需。

据悉,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癌症,若合同癌症确诊日在合同交费期间内,则豁免被保险人癌症确诊日以后的合同保险费,视同投保人交纳了癌症确诊日以后的合同各期保险费,这将有效满足客户单纯和深度的癌症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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