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导读:补充医疗保险有很多种形式,可以说在我们平时所了解的医疗基本保险的基础上提供了有利的补充,那么你知道补充医疗保险在税前扣除有什么规定吗?在此要明确一点,补充保险与基本的医疗保险有很大差异的是,单从购买上是自愿的。
我们的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通过了立法的形式来强制性的规定购买的,不过补充医疗保险却是不一样的,不是强制性的,主要是看相关的用人单位,或者说市民个人自愿购买。主要是在已经参加了疾病的医疗保险之后,再根据个人的情况需求进行购买,一方面可以增加医疗保险的相关项目,同时对保障水平也能够得到一定的提供和相应的补充。
当然了你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是不会和原本有的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矛盾之处的,这两者是作为补充条件存在的,二者的共同目的都是为了给我们增加和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
根据我国的有关补充保险的相关管理条例可知,对于补充的医疗保险,不论是在筹集还是管理等方面,都是让相关的企业进行自主管理的,还需要另外建立相关的账户,以便于更好的进行管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9号)规定,“部分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缴纳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以及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即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两项支出可以分别按照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税前扣除。
如果说你对补充医疗保险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更详细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