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编者按】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 、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 工作岗位的一项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 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生育保险费用由地方税务部门依法征缴,凡具有所在城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和持有所在城市工作居住证的外埠人员都可以办理生育保险。一般来讲,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等于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用的基数,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个人不缴纳。至于说到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则一般是按照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0.5%到1%的比例缴纳,缴费比例可以根据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情况以及经济发展情况作适当调整。 (例如: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0%缴纳生育保险费;广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 0.85%缴纳生育保险费。)女性职工要在入职前就对本单位的生育保险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积极及时地掌握生育保险的各种动态,以便使得生育保险更好地为自己 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