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农民工失业率在逐渐攀升。为了给农民工更全面的保障,我国各地纷纷推出新劳动合同法,并且规定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不但不用个人缴费,而且还可以一次性领取。那么,农民工如何参加失业保险呢?
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为了完善社会失业保险制度的建设,维护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合法权益,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要与本单位城镇户籍职工一样参加失业保险,区别在于缴费不同。按照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按月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城镇户籍职工按照本人月工资收入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但是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则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农民工可以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
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由单位或者本人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证明、劳动合同书、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提供给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审核合格后,经办机构将一次性生活补助直接发给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也就是说,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领取的是一次性生活补助而不是失业保险金。
由于,农民合同制工人一般在家乡都有土地,在城镇失去工作后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生活来源,只是会遇到暂时性的生活困难,在单位已经为他们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的情况下,他们应该得到生活补助。但是,由于农民合同制工人失去工作后大多数都要返回家乡或到其他地方寻找工作,没有办法按月为他们发放生活补助,所以采取了一次性发放的办法。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由于他们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因此,生活补助标准略低于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致使农民工失业以后不能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农民工可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经办机构和监察机构都有义务督促用人单位替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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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农民工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