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编者按】近日保监会发布《关于授权北京等保监局开展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试点工作的授权范围。
授权范围主要包括:一是监测辖区内中小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风险及辖区内基础设施、股权、不动产等保险资金投资项目的状况及其风险;二是根据试点保监局监管需求及资源的配备情况,逐步逐项授权对辖区内保险机构有关投资能力评估等监管事项;三是协调保险资金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和金融创新政策等。
《通知》要求试点保监局加强对资金运用监管试点工作的领导,研究和反映保险资金运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监会将加强对试点保监局资金运用监管的工作指导,统一监管标准和流程,互通监管信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