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权威人士透露,张锐在担任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国债发行兑换管理处处长期间,多次在国债招标临近结束前,透过柴鑫军,把实时招标信息透露给包商银行。作为回报,在债券交易中,包商银行以低价卖出或高价买入的方式向新盛华盈输送利益2300多万元。
应急投标的猫腻
知情人士透露,张锐的落马缘于审计时被发现了问题。2010年底,中纪委相关部门根据审计机构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掌握了张锐在国债发行中违规透露投标信息,收取好处的事实。次年初,张锐便被控制了。
案件发端于2009年3、4月间,包商银行全球金融部某负责人在北京出差时遇到了包头人、时任中银国际定息收益部副总经理的柴鑫军。该负责人在双方交谈中抱怨,包商国债承销方面压力很大。柴当即表示可在国债发行招标时给予帮助,为其透露一些信息。
不久后,某期国债发行前一晚,柴鑫军电话告知上述负责人,他会在投标结束前几分钟给其透露投标信息,让其做好应急投标准备。第二天,包商银行果然在发行中“准确”中标,获利不菲。此后直到2010年8月的一年多时间,包商在柴鑫军的信息指导下共投标13期国债,通过承销获利6000多万元,其中12次都以应急投标方式中标。
从事国债交易的人士介绍,应急招标是由于承销商远程系统无法登陆或其他意外导致不能在规定期间投标而采取的应急措施,而包商银行十几次应急投标都不是这类情况。
也有人士透露,包商通过应急发行方式招投标的应急投标书,大部分是张锐签章认可的。
包商银行分管债券承销的一位高层领导在配合此案调查中也曾证明,前述全球金融部负责人向其汇报称,柴鑫军会提供一些国债招标的内部信息,打算尝试一下。合作三四次后发现柴提供的信息都很准确,虽不知消息源,但可判断应是从发行现场的操作室传出的。
据北京某资深债券从业者介绍,国债发行过程中,操作室现场的电脑可以实时看见招投标详细情况。不过相关规定严格要求,不得对外泄露债券招投标信息,国债发行中的招投标信息更是保密级资料。
“丙类户”成行贿通道
作为回报,包商银行在相关高层同意后,于2009年7月至次年8月间,与柴鑫军指定的机构进行了一些债券交易,如将企业债或国债以双方约定的较低价格卖给柴指定的机构,或由柴在市场上买入债券后再高价卖给包商。
知情人士介绍,为方便利益输送,张锐在2009年5月专门成立新盛华盈公司,并在南京银行开设债券交易结算“丙类账户”。张锐碍于自己的身份,让其家庭司机阮某和朋友的女儿张某作为股东出面成立了新盛华盈。
新盛华盈参与的多笔国债和企业债交易,几乎都是张锐指示柴鑫军完成的。为掩盖真实的交易对手和目的,柴还多次要求宁夏银行、交通银行、齐鲁银行等机构帮忙“过券”。此前传言被调查的齐鲁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徐大祝也证明,他曾接受柴鑫军委托,在包商银行和南京银行之间买入、卖出债券。
2009年7月至2010年8月间,包商银行先后与宁夏银行、交通银行、齐鲁银行等机构进行了7只企业债和3只国债的交易,均为逆向的高价买入或低价卖出。
同时,新盛华盈公司再委托结算银行南京银行,和上述“过券”机构进行交易,实质交易对手是包商银行。新盛华盈通过低价收购或高价卖出,间接从包商赚取了2300余万元。
这些钱事后均被张锐个人用于消费和投资,并给了柴鑫军30万元作为报酬。
国海证券卷入
据了解,中纪委调查期间,张锐主动交代了他曾为国海证券提供实时招投标信息,并收取好处的情况。知情人士表示,时间或是在更早的2007年至2009年。
一个巧合是,被调查的债券大佬西南证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薛晨,曾于2008-2009年间任国海证券固定收益证券部北京分部高级经理,这与张锐给国海证券透露信息的时间吻合。
和泄露信息给包商银行类似,国海证券根据张锐提供的信息多次“精确”投标,获利五六千万。期间,国海证券通过北京中商税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以财务顾问费名义支付了1400多万元。中商税通收到钱后通过交易套取资金,转入张锐指定的账户。
2010年7月底,时年42岁的张锐被提拔为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擢升没几月便东窗事发。审计署消息,2012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消息人士也表示,柴鑫军也因受贿罪被处有期徒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