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什么是分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应该如何确认?有什么具体的条件要求?本文沃保网小编为您详解。
什么是分保费收入
分保费收入是指明分入分保公司接受分入分保业务时,按分入分保合同条款规定向分出分保公司收取的保险费收入。
分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再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再保险合同一般自签订日起成立,但自合同规定的起期日起才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因此,再保险合同的签订日与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可能_致,也可能不一致。
2.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对于再保险接受人而言,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即为分保费。如果再保险接受人能够确定分保费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即分保费收回的可能性超过50%,则表明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一般情况下,如果再保险分出人信用良好,能够按照合同规定如期发送分保业务账单,并能够按约定及时进行分保往来款项的结算,则意味着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再保险接受人。
3.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由于再保险合同一般只是规定某一时期再保险所承保的业务范围和地区范围、自留额和分保额的计算基础、分保费及手续费的计算方法等,并不直接明确分保费的具体金额,分保费的具体金额往往要根据再保险分出人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金额来计算确定,因此,再保险接受人在判断“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条件时就产生了以下两种情况:
一、再保险接受人可以在每一会计期间对该期间的分保费收入金额做出合理估计。
如果再保险接受人具有长期积累的丰富经验和大量数据资料,能够采用先进的估算方法,借助专门的技术手段,对再保险合同项下每一会计期间再保险分出人相关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进行估计,进而按照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出相关分保费收入金额,且该估计金额与收到的分保业务账单标明的分保费金额比较接近,则表明再保险接受人可以在每一会计期间对该期间内的分保费收入金额进行可靠计量。
这种情况下,如果分保费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满足,再保险接受人应在每一会计期间按照估计金额确认当期分保费收入,并按照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认当期分保费用,待后期收到该期间的分保业务账单时,再按照账单标明的金额进行调整,将调整金额计入调整当期的损益。按账单金额调整估计金额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处理。
二、再保险接受人只有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才能对分保费收入进行可靠计量。
如果再保险接受人由于缺乏丰富的经验数据资料和先进的技术方法、手段,而无法对再保险合同项下每一会计期间分保费收入金额进行估计,或估计金额可能与实际金额产生重大差异,则表明再保险接受人只能于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才能对分保费收入进行可靠计量。这种情况下,再保险接受人应当于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根据账单标明的金额确认分保费收入及相关的分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