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大病救助、社会养老等民生话题,依然是两会委员们关注的焦点。针对“以房养老”话题,新京报记者专访了民政部部长李立国。
李立国做了一个概括性总结:以房养老为老年人在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国家帮扶之外,增加了新的选择,有利于盘活房产资源,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但以房养老在我国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受传统伦理观念、老年人预期寿命、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的影响,在实施中难免存在制约条件,需要边试点边摸索。
以房养老 属商业养老险可自由选择
新京报:目前,一些大城市存在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的情况。如何应对养老院床位不足的现状?
李立国:民政部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
目前,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在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人才培养和公益组织参与方面,进一步完善鼓励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新京报:目前空巢老人、失独老人越来越多,但一些敬老院并不收他们。
李立国:去年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民政部、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
新京报:对不接收特殊老人的养老机构如何监管?
李立国:养老机构收住老年人,签订入住协议时一般要求提供担保人或紧急联系人。丁克老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没有子女,部分养老机构担心服务风险,不愿收住这些老年人。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创设了“指定监护”制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解决了丁克老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没有子女担任监护人的问题。养老机构没有其他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的,民政部门将在调查了解后予以处理。
新京报:“以房养老”有明确时间表吗?
李立国:去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所谓的“以房养老”。保监会目前正在就此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将部署开展试点工作。
“以房养老”,是政府保基本之外的一种市场行为。《意见》已经明确了政府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的责任,而“以房养老”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创新产品,属于商业养老保险,有条件的老年人可以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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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养老机构达4.5万家,拥有养老床位超过500万张。到2020年,全国社会养老床位数将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至40张。
近年来,空巢老人持续增加,2013年已突破1亿人。农村老年人留守现象突出,2012年约有5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