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家住杭州城北的刘先生最近碰到一件麻烦事。上个月车子被追尾,对方全责,当时双方互留了电话,约定修好车后支付理赔款。没想到的是,车修好了跟对方联系,不是说出差在外地,就是不接电话,搞得刘先生很郁闷,难不成还得为了1000多元的修车款打官司?有懂行的朋友指点,其实不用那么麻烦,可以使用代位求偿权,直接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省心又省事。
笔者从人保、平安、太平洋、大地等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车险代位求偿制度已经在各家保险公司全面实施,只不过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保险公司大多不愿意大张旗鼓地宣传这一政策。
今后碰到老赖不用怕了
所谓代位求偿,按《保险法》给出的解释是:因第三方对投保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内先行赔付给投保人,再代位行使车主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也就是说,发生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两车事故后,如果全责方不配合理赔,无责方可以先行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然后由保险公司向全责方去追偿。对于无责方车主来说,有了这种方式,就不怕老赖拖欠理赔款了。
想申请代位求偿要注意这几点
代位求偿制度的实施终结了以往“无责不赔”的车险霸王条款,对无责方车主是个利好,至少不用担心对方耍赖。
不过,申请代位求偿是有一定条件的:
对方基本信息要明确
首先要有明确的责任人。人保、平安、太平洋、大地等保险公司都表示,车主在提出代位求偿申请时,要求同时提供全责方车主的基本信息,比如对方的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就是要让我们找得到责任人。”大地保险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有些找不到明确责任人的车损,比如车辆停在路边被人砸了、划伤了,不知道是谁干的,这种情况就不适用代位求偿。当然,碰到这种损失也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通常只赔70%的车损。
不能私下放弃索赔权利
有的车主认为,反正车损理赔有自己的保险公司承担,不需要向对方追讨,干脆就做个好人,私下和全责方达成放弃索赔的约定。如果这么做你就错了。代位求偿是指无责方在得到自己的保险赔款后,把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如果私下和对方约定放弃索赔,视同自己放弃索赔权利,保险公司也不会再支付你赔偿款,已经支付的赔偿款会被索回。
另外,如果保险公司去法院起诉全责方,需要无责方车主配合出庭作证的,无责方也必须配合,否则保险公司打输了官司,也会以无责方不配合、自动放弃索赔为由,追讨赔偿款。
只针对车损,不负责人伤
代位求偿只针对车损险,如果事故中还涉及到人员伤亡,就不能采用代位求偿。另外,代位求偿的赔付额度和你自己投保的车损险额度有关。
有些车主没有购买商业险中的车损险,仅投保了交强险,那么,申请代位求偿时,保险公司仅负责交强险额度内的赔付,也就是说,最多赔付2000元的车损。
第二年的保费会提高
使用代位求偿,理赔的时候是方便了,但会影响到第二年的保费。笔者咨询了人保、平安、太平洋、大地等多家保险公司,对方都表示,使用代位求偿权视同出险,第二年的保费会相应上调。
不过,对于保险公司的这种行规,有律师提出异议。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凌斌认为,是否提高保费应以车主是否有责为标准,使用代位求偿权的车主并非事故的责任方,只是把索赔权利让渡给保险公司而已,不应该被课以提高保费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