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高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近期很火,但保监会开始提示风险了。日前,保监会发文规范保险期限不满三年而给定收益较高保单的销售行为,从偿付能力和资本金两方面进行设限,其中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的保险公司,应立即停止销售高现金价值产品。
偿付能力不足 停售高现价保单
由于今年的开门红“三高”(高返还额度、高现金价值和高贷款比例)产品集中上市,四大上市公司首月保费收入明显超过预期。但“三高”产品过于集中,也给保险公司埋下风险隐患。
日前,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销售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应保持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低于150%的保险公司应立即停止销售;而且明确规定,自今年元旦起,保险公司在每一年度销售的高现金价值产品的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资本金的两倍以内,超过的部分,其最低资本要求将予以提高。
网销产品或受影响
“据保监会关于高现价的定义,从市场上来看,目前大部分短期高收益理财型保险产品都算是高现金价值产品。”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险人士指出,很多网销的理财保险产品均属于该范畴,将受到即将出台的高现价产品新规的影响。
这意味着保险公司网销理财产品将受到监管,这对目前火爆的网销保险理财产品有何影响?“监管层并未说停止该项业务,而是说不能超过一定程度。”一家中小保险公司高管人士表示,主要是把握好两个关键点,高现价产品规模不能超过资本金的两倍,超过部分将额外计提准备金;另外就是偿付能力低于150%时,停止销售高现金价值产品。”
“以一家保险公司为例,其互联网业务为10亿元,资本金为12亿元,那么整体银保加网销的高现价产品规模最多25亿元,超过部分将额外计提准备金,并且偿付能力要在150%以上。”有业内人士如是说。
另外,保监会还要求险企在产品设计等方面加强管控,例如万能保险第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应由总精算师基于结算利率策略、最低保证利率与利益演示等因素综合审慎预估。对于各险企已报备或审批的产品,限于今年3月底前调整。保监会还要求险企每季度结束后的20日内报送《高现金价值产品情况报告》。这意味着高收益保单销售行为将成为常规检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