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保监会和银监会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理财类保险销售设上限、对特定人群设销售门槛等亮点备受关注。
银行网点未见保险人员驻点
为了防止由于片面追求短期收益而引发销售误导,银监会2010年底出手整顿银保市场,叫停保险公司驻点销售。
去年11月,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邮政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发到银监分局、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部分保险公司。意见稿最引人关注的是对“禁止保险公司人员驻点”有所松动,在满足相关规定时,保险公司人员可以在银邮机构的相关网点进行辅助咨询,只是不能与银行员工“撞衫”。
但是,保监会和银监会今年发布的这份《通知》中并未放松“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的限制。
昨天,走访工行、建行、招行、农行等多家银行网点,以客户名义咨询理财经理想购买保险,而提供咨询的均为银行工作人员。某银行常府街支行的理财经理表示,“我们现在代理的保险很少,接受客户咨询的也都是银行自己的人。”
银保新规更注重保障型产品
销售误导一直是保险业的一大顽疾,很多人感觉一到银行网点销售人员推荐的总是一些理财型的保险,此外退保纠纷也在不断上演。对收益有着更高期望、缺乏相关金融知识的老年人往往容易成为被误导的主要对象。
银保新规要求,各商业银行代理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保险期间不短于十年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不短于十年的两全保险、财产保险(不包括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
此外,对城乡低收入居民、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的,向其销售的产品原则上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产品为主,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由保险公司人工核保,核保中保险公司应对投保产品的适合性、投保信息、签名等情况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