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1.5亿元冠名中超联赛:平安胜出玄机之辩

沃保整理
2014-02-13 09: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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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万达冠名中超联赛的2013赛季合同到期,中国平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有望以1.5亿元成为中超联赛2014新赛季冠名赞助商。平安这一大手笔投入,刷新了中超联赛新价码。

  【编者按】随着万达冠名中超联赛的2013赛季合同到期,中国平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有望以1.5亿元成为中超联赛2014新赛季冠名赞助商。平安这一大手笔投入,刷新了中超联赛新价码。

  目前,足协、中超公司、中国平安还未官方宣布这一合作消息。据报道,2月20日,中超公司将在北京宣布平安从2014赛季开始成为中超联赛冠名赞助商,双方签订的冠名合同为3+3,前三年每年冠名费1.5亿元,三年合同到期后,中国平安拥有三年的优先冠名权。

  平安经过与其余四家企业角逐后胜出,除了平安,实力颇强的还有同洲电子、大众汽车。平安并不是出价最高的一家,同洲电子出价1.7亿元。由此,2月12日有举报信指出,此次冠名合作“存在黑幕”。

  中超联赛冠名水涨船高

  2月12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知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说,中超公司收入主要依靠冠名商及合作伙伴(即赞助商)、供应商。其中,冠名层级最高,所选企业只能有一个,而合作伙伴可以多选。这三项层级中,“每个层级有每个不同的价格”,比如,冠名商价位一般在1亿多元,合作伙伴最高达4000万元,供应商则将近2000万元。

  2009年倍耐力中国公司和中超公司签署三年冠名协议,每年赞助费接近5000万元。2010年年底,倍耐力提出解约,中超联赛直到2011赛季过半后才由万达集团进行冠名赞助,并以单季6500万元的冠名价格签约三年,总赞助额达到1.95亿元。

  在赞助收入方面,2009年至2012年,中超公司获取的赞助费也在逐年递增。2009年赞助费为3300万元,2010年迅速跃升至6900万元,增长率高达110%;2011年和2012年赞助收入继续上涨至9000万元,增长率为30%。

  每年1.5亿元,刷新了中超联赛冠名费新高。但在前大连实德俱乐部总经理林乐丰看来,这仅表明中超公司从过去因“假赌黑”导致赞助锐减的泥潭中“刚拔出腿”。

  中超冠名赞助并非一路平顺。2001年至2004年,由于甲A联赛名誉受损,冠名费大幅缩水;2005年,中超“裸奔”无赞助;2006年与爱福克斯签订合同全款6000万元,最终收款600万元,5400万元未收回;2007年至2008年,俱乐部联赛分成降至历史最低点。后来签约倍耐力迎来回暖,却因“假赌黑”事件致使中超形象受损。

  冠名费、赞助费包括门票等收入的提升,俱乐部将直接受益。据《中国体育产业发展报告(2013)》披露,中超公司的支出成本很简单,人力成本和办公差旅成本每年支出相对稳定,增幅较小,最主要是给各个俱乐部分成占比较高。以2011年中超公司支出情况为例,人力成本与办公差旅分别占5%、4%,俱乐部分成则占91%。2009年至2011年数据显示,各俱乐部分成金额总数分别为180万元、290万元、310万元。

  整个中超公司在扣除上述分成、各种成本支出后,每个赛季仍有较高收益。2009赛季收益为5000万元,2010赛季增至9500万元,2011赛季在恒大俱乐部的带动下,收益达到1.08亿元。

  冠名与赞助带给企业的利益亦很明显,企业从中首要获取的是文化营销带来的益处。中国平安冠名中超联赛后,新赛季的中超联赛场边的滚动广告牌上,将会滚动出现平安保险、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证券等平安集团相关业务的广告字样。

  平安为何胜出?

  中国平安以1.5亿元成为中超联赛冠名新主,有观点认为,其之所以被中超公司看中的重要原因是,“没有行业排他性,为同类金融企业赞助中超联赛清除了壁垒”。与此同时,平安的高品牌知名度,曾参与过足球领域的经验等亦是其通关的原因。

  以高出集团整年的广告投放费用参与中超联赛冠名竞争,平安的确为此下了血本。经历了2006年“爱福克斯悲剧”后,中超公司对支付能力非常敏感。接近中超公司的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中超在选择冠名商时的重要标准是“看重品牌、价格,也即,所谓的支付能力”。该人士表示,由于中超公司挑选冠名商更为谨慎,市场按契约精神行事有所提高,近些年拖欠状况已经不多见。

  “企业来竞争冠名,类似于体育营销,为自己做了广告,肯定有利,没有利润的事企业是不会做的,”该人士说,“并不局限于体育行业,哪个领域都要依赖资本的力量。”

  综合上述分析,冠名费的提升,对中超、对企业均有好处。但在爆出平安有望成为2014年赛季冠名商的同时,媒体于2月12日爆出举报信,称“平安冠名中超在即,但过程和未来不会平安”,指出IMG(国际管理集团)与中超签订有冠名总代理协议,“足协和中超公司为了少给代理费,就失信不予执行IMG的国际品牌客户来冠名中超,还以此客户报价诱惑其他潜在客户报高价”,据此认为其“涉嫌严重违约行为,必将面临诉讼和巨额赔偿”。

  举报信不到1000字,信中提及的中超公司没有选择的“国际品牌客户”即是“拥有独家冠名代理的IMG和华视传媒推荐并出价最高的同洲电子”。“从追求效益上讲,当然选择投标高的公司,要选择低的肯定有其他问题。这其中是否有外界干扰,不得而知。”2月12日,林乐丰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IMG与中国足协20年合作历程分合不断,接近足协的知情人士认为,中超公司作为股份制公司,所有决策都由股东决定,如果落实选择平安为冠名商“肯定都是股东同意的”,IMG推荐的企业可以不用,“这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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