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历时近两年的努力,我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偿二代)终获明显进展,近日其时间表初步拟定。
偿二代领导小组副组长、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1月20日在偿二代项目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6月底前,要形成产险公司的偿二代标准体系,开展产险行业整体测试;9月底前,形成寿险公司偿二代标准,开展寿险行业的整体测试。”
随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逐渐开放,如何对新投资资产及负债进行计量和评估显得尤为重要,作为“守住后端”核心的偿付能力监管意义非常。一名保监会内部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偿二代建设体现了“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改革,为形成对风险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监管体系,转化监管方式有重要意义。
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副主任赵宇龙曾表示,不同于现行“规模导向型”的资本监管思路,偿二代将转变为“风险导向型”。日前保监会财务会计部监管二处处长关凌亦曾透露,保监会计划在2014年底将所有的项目组工作全部完成,即偿二代的技术标准建议有望在2014年提出。
中国现行的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始建于2003年,而偿二代自2012年4月启动建设,一年后保监会正式发布了偿二代整体框架,确立了“三支柱”框架体系。2013年7月在偿付能力监管改革与合作国际研讨会上,陈文辉明确,至2016年,计划用3至5年完成建设偿二代。
目前偿二代的“三支柱”(即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及市场约束机制)整体框架初成。在产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形成偿二代标准体系及开展行业整体测试的基础上,下一步,保监会将修订《保险(和讯放心保)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和偿付能力报告体系,对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改造,研究现行体系向偿二代过渡的方案和时间表,适时启动偿二代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