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保监会近日就修改《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删去了此前要求保险公估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缴存保证金及定量培训时间等条款。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如最终通过,将是
保监会“监管退后、市场向前”政策的一个落地措施,有助于保险公估行业释放资金,更灵活地参与市场竞争。
征求意见稿对《规定》最大的改动是,删去了与保险公估强制投保职业责任险及缴存保证金相关的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等条款。
现行《规定》要求,保险公估机构应当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20日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缴存保证金。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对一次事故的赔偿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一年期保单的累计赔偿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同时不得低于保险公估机构上年营业收入的2倍。保险公估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应当按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5%缴存,保证金缴存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的,可以不再增加保证金。
“投保职业责任保险和缴存保证金都是为了防范保险公估机构在执业过程中造成当事人损失的风险。职业责任保险一般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保证金则是存在银行。一般来说,营业额或资本金较小的公司会选择缴存保证金,而营业额或资本金规模较大的公司会选择投保职业责任保险,当然也有公估公司既投保也存保证金的。”中衡保险公估公司董事长杜佐岭对《中国保险报》记者表示。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投保职业责任保险发生理赔的情况非常少,两项措施发挥的作用并不大。”杜佐岭说,“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行业一样,民法对中介在执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损失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并不用担心事故风险无人承担的问题。”
“如取消强制投保责任保险或缴存保证金的规定,公估公司可以自由选择承担经营风险的方式,更加有利于其市场化发展。”北京华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总经理崔寄语说。
杜佐岭向记者粗略估计,如取消强制保险公估机构每年缴纳责任保险保费及缴存保证金,保险公估行业或能释放资金3000万元左右。
“目前,保险公估机构的体量一般较小,注册资本金200万元的占绝大多数,如都采取缴存保证金的方式,按照注册资本的5%缴存计算,每年缴存的保证金在3000万元以上。”杜佐岭说,“如保险公估公司都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按照2012年全国保险公估机构实现业务收入15.68亿元,以及职业责任保险普遍的8‰费率计算,行业去年投保保费在2500万元以上。”
对整个保险业7万多亿元的总资产来说,3000万元并不多,但对于多数“小本经营”的保险公估公司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崔寄语表示,目前保险公估行业的日子并不好过,尤其在今年财产险市场承保利润率下降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都希望缩减第三方费用,作为产业链下游的保险公估公司在与保险公司谈合作费用时越发艰难。
“征求意见稿能够减轻保险公估公司负担,对行业发展有积极意义。”杜佐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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