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经历了两年修改之后,《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新车险条款)终于有了上线时间表。近日有消息称,新车险条款计划在7月1日实施,目前各公司正在为新条款的正式实施做最后准备。
新车险条款删改了现行条款中备受诟病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及部分免责条款,更强调对车主利益的保障。一旦新条款开始实施,现在各保险公司执行的4种商业车险条款将被统一,车险产品的价格也将做出相应调整,目前部分公司还在进行相关费率标准的测定,但据称“下降空间不大”。
高保低赔、无责免赔现象将作古
据保险业内人士透露,与现行的条款相比,新车险条款要求按照车辆实际价值投保,减少了11条责任免除,取消了关于依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的描述,调整了盗抢险等的免赔比例。
在新车险条款中,“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照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投保”成为最受关注的焦点。“该条款取代了现行条款中的按‘新车购置价’来投保的内容,这意味着一旦新车险条款正式实施,车险市场一直存在的‘高保低赔’(按新车价格投保,但按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来理赔)的问题将不复存在”。
目前,在大多数保险公司,如果车主想将一辆旧车按照“车辆现值”投保,保险公司会按照要求将其列入“不足额投保”的范围内。“不足额投保”可以通俗地理解为,假设车主按新车价80%的现值价格投保车损险,那么每次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只赔付80%,剩余20%由车主承担。新车险条款正式实施后,各保险公司会依据细则,将合同中的保额定价方式、价值评估、理赔比例等约定清楚,不会再出现目前这种剩余比例让车主承担的情况。
此外,对于一直困扰车主的“无责免赔”问题,新条款中也提供了除现行理赔方式外的第二种方法,车主还可直接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从而简化了和第三方之间的沟通索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