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动车毁誉参半 肇事超半数索赔陷困境

沃保整理
2013-05-07 11: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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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许多昆明人出行靠电动车,而小小电动车引发的肇事却占交通事故的八成。有的市民存在这样的认识误区:电动车不是机动车,撞人顶多赔钱了事,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实,电动车撞人的索赔纠纷不少。“满城尽是电动车”毁誉参半电动车价格低廉、骑行方便,低碳环保,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但不容忽视的是,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正在随之攀升。云南省电动自行车商会会长周云江曾透露

  【编者按】许多昆明人出行靠电动车,而小小电动车引发的肇事却占交通事故的八成。有的市民存在这样的认识误区:电动车不是机动车,撞人顶多赔钱了事,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实,电动车撞人的索赔纠纷不少。

  “满城尽是电动车”毁誉参半

  电动车价格低廉、骑行方便,低碳环保,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但不容忽视的是,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正在随之攀升。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商会会长周云江曾透露,从1999年开始,就有400余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在云南销售,10多年间,已经销售出300余万辆,仅在昆明辖区内就销售出近200万辆,普及率达到80%,已经名副其实地占据了昆明第一交通工具的位置。据介绍,目前在昆明主城区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的电动自行车大约90万辆,实际上正在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大约有100万辆,而且还在以每天300辆左右的速度递增。

  电动自行车的不断增加和各种社会问题的日渐暴露,令政府相关部门极为头疼,大都陷入了一种“管,该怎么管;不管,却又各种问题突出”的困境。电动车频频“惹祸”的情况,虽然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但管理手段都仅仅停留在罚款上,且这种执法手段遭到各界的“以罚代管”的质疑。

  据交警介绍:“电动车速度快,加上驾驶人的一些不良驾驶习惯,是电动车高肇事率的重要原因。”据了解,电动车最受人诟病的弊端主要有速度快、抢占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逆行和闯红灯、带人行驶和乱停乱放等,这些因素使得电动车成为严重的交通隐患。在昆明街头,电动车载人现象普遍,有的甚至搭载三四个人;上学和放学时分,学校门口的庞大电动车队伍蔚为壮观;车祸现场,电动车被撞得面目全非,令人触目惊心。

  在“第一交通工具”的背后,却是令人心惊肉跳的案件数据:2009年,昆明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件突然井喷般地暴增至1万余起,占昆明市交通事故案件总数的22%;2010年,数据又进一步攀升至1.3万余起,占昆明市交通事故案件总数的25%。最新的数据同样是骇人的:2012年上半年昆明电动车事故达到304起,造成36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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