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武平公司通过认真调查取证,成功识破一笔利用他人证件申请保险金予以拒赔的案件,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被保险人童*旺,武平县中赤乡中赤村人,1976年4月生,在武平县城经营面包店,投保的是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2013年4月7日,被保险人向武平公司提交理赔材料、申请理赔称:2013年1月18日下午骑摩托车从中山镇回武平县城途中不慎摔伤,先后住武平县仁济医院和武平县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3949.78元。
武平公司接到报案后,在审核被保险人提交的单据时有一份材料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那就是提供的摩托车行驶证登记所有者为刘*观。
工作人员在开展查勘时,通过询问被保人童某和摩托车主人刘某时,虽然两人叙述的细节一致,均称童某借刘某的摩托车骑摔伤,两人言辞相互印证。但细心的调查人员隐约觉得该案有蹊跷。
为使案件真相大白,工作人员决定从外围调查入手,于是前往摩托车主刘某居住地进行缜密调查,得知刘某近几年都在广东潮州打工,从刘某母亲口中获知童某出险当天,刘某及其摩托车还在潮州未归。知道了摩托车的主人和车子的去向,公司工作人员便大胆推断这是一起典型的借助他人证件进行骗保的案件。
武平公司工作人员在获得大量的证件之后,马上与摩托车主刘某联系,告知已查证的事实以及他本人这种借给他人证件骗保、提供假证词的行为已经涉嫌保险诈骗,触犯刑法,是一种犯罪行为。刘某一听到事态的严重性,当即表示会撤回行驶证及复印件,并对自身的做法追悔莫及。随后,公司工作人员通知被保险人童某,告知其申请的理赔案件公司予以拒赔,向他说明了拒赔的充分理由,并对其行为和做法做了批评教育。被保险人童某在人证、物证面前低下了头,最终承认事件的始终,同意公司拒赔,并作了深刻检讨。
至此,经武平公司调查人员细心研判、全力调查、斗智斗勇,最终挫败了被保险人与他人精心谋划、充分准备、密切配合,以提供虚假材料诈骗保险金的图谋。也正印证了一句古话,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只要是捏造的,肯定有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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