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网上销售理财产品俨然已成为未来发展的一种趋势,但从监管角度看,目前保险这块在法律上还存在一些空白,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时还需了解清楚合同条例,以免留有后患。
收益算法不同 购买前需认清
近期兴起的保险网络团购令保险公司进驻电商平台的网销模式再度火了起来。几天内就达上亿元、上千万元的销售成绩,让人们眼前一亮,但同时也引发了争议。笔者了解到,以团购形式在网络上销售的保险产品均为万能险,保险公司将其包装成理财产品销售宣传,因此产品的投资收益、投资期限和投资门槛就成为了吸引投资者的重点。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5万元的门槛相比,这类保险产品的起始认购金额则只要1000元,投资期限也从15天到1年不等。而收益情况也是颇为亮眼,比如15天的预期年化收益可达3.01%,其他还有4.4%—5.2%不等的产品预期收益。
但采访发现,其实上述这些万能险产品在宣传页面上所指的预期收益率实则为预期年化结算利率,这与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并不相同。一位资深保险人告诉笔者,银行理财产品是用本金乘以预期年化收益率,就可直接得出收益,而结算利率则是由保险公司每月公布为准,然后根据该利率计算当期的投资收益,每个月都可能发生浮动。“预期年化结算利率并不是保险公司承诺的收益,从以往来看,高的时候一些保险公司的结算利率可以超过6%,但低的时候也只有3%—4%。”
另外,毕竟是保险产品,因此上述万能险产品在条例中都仍规定了在1年内退保或部分支取要收取1%—5%不等的手续费。对此,上述保险人士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投保这类产品时不可盲目将其当做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投资,还是要看清保险条例再做决定,“其实很多时候到手的实际收益并不见得会如宣传时那样高。”
监管存有空白需跟进
不过,尽管网络销售保险眼下较为火热,但笔者从保监局了解到,目前针对这类网销保险的做法还存在空白点。相关人士告诉笔者,目前保险方面可作参考的规定主要为《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两项规定,这些更多是针对保险代理和经纪公司,并没有对网络销售设定规定。而在2011年曾发过《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但目前还在研究中,没有明确出来。
对此,复旦大学保险系徐文虎教授认为,只要监管及时跟进,那么网销渠道将会是一个有益于保险业发展的方式。“网销是保险行业一个很有生命力的新渠道,网销新渠道的发展正好处在中国保险业发展的转型期,保险行业面临行业形象、认识、理念和技术各方面转变后的大发展,行业转型后将迎来更大的发展。”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