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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陈某以购买保险的名义,从保险推销员手里骗来22万元。4月18日,丰台检察院通报了案情,王凌菲检察官提醒保险推销员要提高警惕。目前陈某和女友王某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2011年初,陈某提问关于买保险的问题,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严女士看到后主动与他联系。陈某自称家里很有钱,想给自己和女朋友各购买一份人身保险。当年3月,严女士带着保险合同,与陈某和王某分别签订了保费为200万元的投保书,但之后严女士的公司按照二人所填的账户划账时,却总是出现“甲乙双方未达成协议”的状况。对此,陈某的解释是,自己的账户被冻结,需要打入资金解冻后才能正常使用,而解冻账户的资金需要严女士帮忙。想到保单做成后自己的巨大收益,严女士把自己的钱打入了二人的账户。
2011年3月15日,严女士往陈、王二人提供的两个账户里分别汇入4000元钱。为了打消严女士的疑虑,陈某和王某返还给她1000元。在接下来的9个月里,为了给两个账户解冻,严女士不断地汇款,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2012年元旦,在严女士已汇款22万余元后,保险公司仍然不能划账,严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调查,陈某和王某二人没有任何经济收入。二人故意在投保书里填写了错误的账户,当严女士前来询问划账不成功原因时,就趁机以给账户解冻为由让严女士往他们真实的账户里汇款。他们诈骗来的钱被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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