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保监会正式发布一系列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就投资新政开拓的新型投资品种如何进行认可资产的评定进行了规范说明,以进一步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并要求自2013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起执行。
对于此次监管部门对新型投资的入账标准,业内认为有的认可幅度较之前有明显提升,打通了投资渠道拓宽的政策道路,但在“高信用高认可,低信用无认可”原则下,仍难以整体判断未来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对保险公司资本约束趋松还是趋紧。
部分认可比例放松
实际上,在去年投资新政出台后,业内对险资投资拓宽后对资本的侵蚀不无顾虑。“新开放的股权投资和不动产投资的认可标准远低于其他主流资产,阻碍了一批偿付能力充足率有限的公司的投入。”当时招商证券分析师罗毅对此分析,并因此预计认可准则上的调整也是渠道放开之后跟进的事项。
果然,在3月底保监会向各地保监局、中保协及各保险机构下发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后,日前又紧接着一口气下发了5份文件,明确了险资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基金、金融债以及境外投资的债券、股票和基金等理财产品偿付能力计算标准。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新规对于基础设施债权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和投资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查询信托产品)这三项的认可比例上均有了5%的提升。
在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投资方面,外部评级机构评为AA级以上(含AA级),以账面价值作为其认可价值,而此前规定AA级以上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只能以95%的账面价值作为认可价值;在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方面,保监会要求投资AAA级以上不保本型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账面价值的95%作为认可价值,但此前仅能按照90%来认可;在投资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面,AAA级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按照账面价值的95%作为认可价值,而此前仅认可90%的账面价值。
罗毅认为,此前老标准将除了上市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股权投资以及“其他投资资产”作为非认可资产,削弱了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的吸引力,因此与现行的认可规定相比,新规更是质的飞跃。
此外,在长江证券分析师刘俊看来,此次明确增设“基础设施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两个认可资产科目,也体现了对该类投资品的重视以及对资产配置的引导。
铺垫“偿二代”
不过,除了认为此次文件令投资新政进入到落实阶段,业内对其的解读更多着眼于对未来三到五年间要建设的二代偿付能力做的政策铺垫。
根据《征求意见稿》,偿付能力不再局限于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的计算方式,而采取多样化的风险测试指标,包括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三支柱”。
而《征求意见稿》也提出,监管的第一支柱中要继续执行通过认可资产来对资产金额进行调整。那么,此次部分认可比例的放松是否意味着未来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有利于保险公司降低资本金需求,缓解融资压力?
“虽说这次出来了一些量化指标,但整体还不能判断以后‘偿二代’对保险公司资本需求的影响,只能说如果确实是向欧洲标准靠拢的话,那么那些以承保盈利为主业、本身不那么依赖投资市场的公司应该不用太担心,而那些在投资上杠杆比较高、风控差的公司资本应该是趋紧的。”一位保险集团风险合规部人士对记者表示。
“强化‘高信用高认可,低信用无认可’原则。”刘俊对此看法一致,认为对于低信用的公司,此次认可要求趋于严苛。“从认可比率来看,除基础设施投资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认可比例略有提高之外,整体认可要求提升认可比例收紧。基础设施投资在信托资产科目下,认可比重为95%,此次单独为债权计划,评级AA 级别认可比重为100%。大部分认可更加细化,要求趋于严苛,比如银行次级债,此前对于资本充足率不达标的认可90%,现在充足率一旦不达标,认可比重0%。”
另据业内精算人士介绍,在欧洲第二代偿付能力测试中,由于绝大多数欧洲保险公司以承保为主,本身杠杆比较低,因此资本金仅有小幅增加,并都在可承受范围内,甚至有的极端保守的公司在新规则后所需资金比原来还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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