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一起制售航意险假保单的特大案件在青岛市告破并经由黄岛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案犯张辉因犯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张辉在山东省的一级代理商、案犯周忠民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罚金2万元。
揭开“惊天大案”黑幕
“虚拟1520亿元风险保额,这简直是天文数字”,“听说过有人利用虚假保单"做业务"骗钱,可没见过如此胆大妄为的”,旁听席上,人们为迄今国内发现的这一宗最大假保单案件惊诧不已。配合警方侦破此案的青岛保监局法制处处长姜旭,此刻与他人心境不完全相同,他反复思索的是:案犯一时得手,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浑然不知,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在保险产品代销、电销、网销盛行的当下,怎样才能弥补监管的空白,使保险监管政策跟得上保险营销格局、营销模式的变化?
姜旭介绍了案件的来龙去脉。该案始发于某客户对太平人寿的一次咨询投诉,受理投诉的保险公司发现这是冒用其名的航意险假保单后,第一时间向青岛保监局举报,该局人身险处突击检查机票售票点并收集相关证据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由此揭开了这起“惊天大案”黑幕。
随着公安机关侦查步步深入,一个高学历、高智商作案的团伙露出水面。案犯张辉大学毕业后,于2009年11月成立中创信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并创建相应网站、设立400验真热线电话,将自行设计的“快乐行行天下·公共交通工具信息单”(以下简称“信息单”),伪装成航意险保单,通过分级代理的方式销售,渠道遍布山东、山西、福建、江苏等省。其中,空白“信息单”在河北廊坊一印刷厂印制,以3元/张的价格通过快递批发给各省的一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提价后批发给该省的二级代理商,而二级代理商往往是机票销售机构。二级代理商通过分派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所需保险条款内容,将假冒航意险的“信息单”以20元/张的价格卖给消费者,从中谋取暴利。截至2011年3月案发之时,张辉假冒华泰财险、太平人寿、百年人寿、中德安联人寿等公司批发销售“信息单”共计380348份,销售金额1141044元。
而同样是大学毕业的案犯周忠民,充当张辉在山东省的一级代理商,自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在不具有保险销售资格的情况下,从张辉处购买“信息单”100661份,并以3.5元/份的价格销售给二级代理商,销售金额352313.5元。
案件告破警钟长鸣
案犯得到惩处,警钟仍在长鸣。姜旭说,青岛保监局法制处通过对这起案件的跟踪分析,认为以下问题应该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