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胡先生是做鸡蛋批发生意。正当生意蒸蒸日上时,一场车祸改变了胡先生的命运。因为死者身份成谜,胡先生的理赔无法进行,车子无法过年检,导致生意无法进行。
2012年7月1日傍晚7点左右,胡先生去永康壶镇送完货,正在回家途中。在一条人车混杂的乡间公路上,路边树木高大,视线不好,胡先生开的是近光灯。一位行人横穿马路,胡先生躲避不及,撞了上去。三天以后,行人抢救无效死亡。以前的一切努力,刹那化成了泡影。
因为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胡先生的驾驶证被吊销,并且几年内不能重新考驾照——意味着他不能再亲自开车去送货。因为找不到死者家属,胡先生在永康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交了35万元押金,却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押金也至今无法取回——这笔钱,是他多年辛苦的所有积蓄,流动资金也没了。因为事故没有结案,去年12月车子没法通过年检——这,意味着即使他想聘一位驾驶员帮他送货也没法实现。因为这起事故,胡先生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期2年执行。
帮忙——政策正在商定,车辆可去年检
就胡先生的遭遇,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王旭东律师说,由于找不到死者家属,胡先生尚未实际赔付,所以确实不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至于押金,应当属于胡先生自愿缴纳,交警部门无权要求其强制缴纳,故可以要求返还。
而永康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蔡中队长介绍,去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后,对于像胡先生这种无法查找到死者亲属的交通事故,永康正在商量制订相应的办法:以道路基金会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赔偿所得放入基金会。法院判决以后,像胡先生这样的肇事方,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了。蔡中队长说,法院已向市政府发过司法建议书,上周几个部门已开过协调会,正在商议制定操作细则。永康类似的事故并不仅仅胡先生一例,等到细则出台,这些问题就可以解决。“这已经作为一件重要的工作在商定中。”
至于胡先生的车辆年检问题,蔡中队长表示,胡先生可拿着车辆、事故的所有材料去事故中队,他们会根据程序进行处理。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可以解决。
教训——开车,小心再小心
听到这个反馈的结果,胡先生稍松了口气:总算看到希望了。心情略有好转的他,叮嘱所有驾驶员:开车真的要小心,千万不能分神!
“比这样危险的情况我都经历过,是我太大意了。那天副驾驶上坐着一个亲戚,事发前他喊了声:前面有人!我还跟他说,哪里有人?等我看到真有人时,来不及了。如果我能及时急刹车并拉手刹,如果我方向打得更猛一点,如果我开了远光灯,如果我不是太麻痹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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