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开车的人总是希望路途顺畅,一路安全。但有些人为了牟利,却硬是自己导演一场事故,为的是从保险公司骗出一些钱来。近日,浙江奉化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保险诈骗案。
37岁的竺某,奉化人,平时开自备车做生意。2011年11月的一天,他开车到一修理厂维修。闲谈之时,与修理厂的人员聊起了保险的事,谈着谈着,两人就合计着谋划一起保险诈骗案。
2011年11月30日,竺某开车来到奉化一村庄的海塘边,实地查看,想选取一个作案位置。
2011年12月15日,竺某开着从他人处借来的一辆沃尔沃轿车,来到上次提前踩点的地方,想一脚油门把车开进海塘里去,然后凭着事故处理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当天竺某看着海塘里的水势有点大,担心自己被淹死,随即便放弃了。
2012年1月,仍心存念想、想着实施作案的竺某再次来到了上次查看的海塘边,查看水势、地势,觉得这次具有可操作性。晚上9点多,竺某在车里“磨拳擦掌”,但第一次操作,看着这一米多高的海塘,竺某心生害怕,一脚油门,一脚刹车,怎么也开不下去。
转念一想到保险公司的索赔款项,竺某重新鼓了起勇气,一脚油门直接开下了海塘。本想直接从天窗里爬出来,却不想车子进水后,天窗怎么也打不开了。这下竺某慌了,立马便转身开了车门,水瞬间就漫进了车内。从车里逃出来的竺某,当即报了警。同时,通知车主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事后,竺某与车主还详细串通了一下口供,防止在向交警做笔录及保险公司索赔时出现疏漏。
其后,车主与保险公司签订车辆定损协议,确认了该车辆事故损失费为人民币25五万元。
但保险公司人员在理赔时候觉得这个事情存在很多的疑点。按照当时竺某的说法,他开下海塘是因为有摩托车突然冲出,导致他往右边借让时车子冲出路面翻到了海塘里去。但事故现场属于比较偏的地方,周围只住着五六户人家,而且是晚上9、10点钟,按照常理那里不太可能有摩托车出入。其二事故车辆不属于竺某所有,竺某说,是因为车主借了他20万元钱无力偿还,所以把车抵押给他了,但保险公司觉得,按照竺某的收入情况,他没有能力对外出借20万元。
同时,事故车辆打捞上来后就一直放在修理厂,没有主动跟保险公司来沟通,竺某好像对车子修理这事完全不关心。保险公司觉得这个事故存在太多疑点,随即报了案。
其后公安机关在调查该事时发现,车辆在冲下海塘之前踩过刹车,向竺某询问,让竺某解释,竺某却怎么也解释不出个所以然来,无奈之下,竺某最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骗局,自己其实就是想制造事故骗取保险。
近日,奉化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竺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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