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编者按】2011年12月10日,家住汉阳的赵先生投保了定期人寿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保险期15年,每年12月10日为交费日。去年,当第二期交费日临近时,赵先生一直在忙工作的事情,没交费。谁知,今年1月18日,赵先生因骑摩托车不慎摔伤,住院花了一笔费用。赵先生想就住院治疗费用申请理赔,可又十分担心未交第二年的保险费,保险公司会不会拒绝赔偿。
致电保险专家得知,像赵先生这种情况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因为根据《保险法》第36条规定:保险交费设有宽限期。宽限期是指到了保险交费日,如果投保人不能按时交纳保费,自交费日之后的一定时间内投保人可以随时交纳保险费,其间发生的保险事故都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宽限期一般为多长时间呢?专家介绍说,宽限期一般为60日,但是具体时间还是要以保险合同的约定为准。除此以外,他提醒消费者注意,并非所有保险都有宽限期。譬如,短期保险如意外险是没有宽限期的,投保人一定要留意每年自己的交费日,以免耽误了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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