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相对于保险价格和纠结不清的条款,许多被保险人感触最深的还是理赔时所遭遇的种种麻烦。本来发生事故就已万分懊恼,而理赔、定损过程中的际遇更让车主们平添了许多烦恼。如何规避这些迷局呢?
据一家专业汽车媒体的调查显示:车主在上保险时,只有近60%的人会大致看看保单(主要原因是太繁琐),而有近95%的人认为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的关系并不对等。此外,仍然有20%的车主在理赔过程中有过上当受骗或者失望的感受。
该信谁?
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后,理赔的一般程序为:出险、报案、理赔、定损、修理、提交单证修理发票单据和事故证明、赔付。而在整个理赔过程中,最关键的因素是定损环节,因为这将直接关系到车险理赔过程的快慢和赔付金额的多少。
发生相对较小的事故时,出现在车主身边的往往是曾经帮助自己投保的保险代理业务人员。由于这类小事故保险公司不用出现场,这种由代理人全权协助理赔事宜的方式给车主理赔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目前市场上80%~90%的业务都是通过中介来完成的,甚至保险单上的报案电话都被代理人篡改为自己的电话。”同时,代理人为达到多签保单的目的,往往在先期对车主做出很多承诺,但“真发生事故,很多承诺达不到”。
代理人在协助处理小事故时尚显得“游刃有余”,但面对一些大事故,就要有劳保险公司理赔员的“大驾”了。“理赔员就是‘大爷’,连修理厂也要巴结他们。”一位在保险圈“混迹”五年,如今“金盆洗手”的原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小C表示。事实上,按照现有的业务流程,在由代理人协助理赔过程中,仍然会与理赔员发生关系,代理人与理赔员之间的“私交”也自然成为理赔顺利与否的关键。
由于理赔员经常和修理厂及配件供应商来往,“他们比修理厂更了解市场行情。”小C说道。正是由于掌握了理赔过程中的核心资源和“一笔定乾坤”的权力集中,使得部分理赔员有恃无恐,甚至可以在自己的老板(保险公司)和修理厂之间“两头通吃”。
而作为车主,出于对“座驾”的关爱,在发生事故后常常自行寻找自己信任的修理厂,修理厂在理赔过程中的地位也日益凸显。但是,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部分修理厂在对事故车进行定损时往往片面夸大维修程度,致使车主在拿着修理发票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与保险公司产生更多的争议。
寻根结
对于车险理赔市场的“乱象”,有业内人士总结出如下表现:定损价格乱、赔付周期长。
而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又各不相同。
按照《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义务。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真正能做到这一点(特别是相对重大的事故)的保险公司可谓“凤毛麟角”。
以占据国内车险份额近60%的人保公司为例,其支公司理赔科长大约有10万元以内的定损权限;超过10万元,便要上报分公司。而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其理赔科长的权限可能只有两万。如此必定影响理赔的时效。而定损价格的混乱,主要表现为定损评估主体多样、定价不一致。“简单的说就是缺乏统一的标准”。上海天安保险公司理赔部王先生分析道,车主与保险公司的利益冲突永远不可能化解,要缓和这一矛盾,惟一的出路便是尽快制定全行业的统一标准。
事实上,正是由于标准的缺失,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定损环节的极大混乱。对于这一点,保险公司并不否认。据了解,目前各保险公司在制定理赔定损标准时更多参照的是汽修行业,而汽修行业本身存有的痼疾和其混乱的标准又反过来影响了保险市场。
以汽车零配件为例,保险公司在制定标准时选取的参照往往也不尽相同。有的直接依据汽车生产厂家的价格,有的则会依据一般的修理厂或4S店的市场报价,从而导致同一保险公司内部的定损价格也千差万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