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保险发展的突出问题 强化监管为民

沃保整理
2013-02-02 14: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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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2年,保险业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稳步推进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保险市场呈现稳中有进、进中趋好的发展态势。一是市场运行总体平稳。2012年保费收入1.55万亿元,同比增长8%。产险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发展,保费收入5331亿元,同比增长15.4%;寿险业务呈现回升态势,保费收入8908亿元,同比增长2.4%;健康险保费收入862.8亿元,同比增长2

    【编者按】2012年,保险业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稳步推进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保险市场呈现稳中有进、进中趋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市场运行总体平稳。2012年保费收入1.55万亿元,同比增长8%。产险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发展,保费收入5331亿元,同比增长15.4%;寿险业务呈现回升态势,保费收入8908亿元,同比增长2.4%;健康险保费收入862.8亿元,同比增长24.7%;人身意外险保费收入386.2亿元,同比增长15.6%。保险公司总资产7.35万亿元,较年初增长22.9%。

  二是风险得到有效防范。重点关注的偿付能力风险、资金运用风险、退保风险和案件风险得到了较好控制。全行业偿付能力总体充足,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由5家减少到2家,产险公司首次实现全部达标。寿险公司退保金1198.1亿元,退保率为2.76%,低于5%的警戒线。三是市场秩序有所好转。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业务和财务数据真实性逐步提高。部分地区“拼费用、冲规模、抢市场”的非理性竞争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四是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不断提高。农业保险保费收入240.6亿元,同比增长38.3%,为1.83亿户次提供了9006亿元风险保障,向2818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148.2亿元。保险业经办新农合县市数量129个,受托管理资金50.5亿元。小额保险覆盖3200万人,同比增长33.3%。出口信用保险承保企业3.5万家,保费收入142.6亿元,提供风险保障2936.5亿美元,为国家稳定外需作出了贡献。保险资金运用余额6.85万亿元,在23个省市投资基础设施3240亿元。2012年,保险公司赔款与给付4716.3亿元,同比增长20%。在北京7·21暴雨、“布拉万”台风等重大灾害事故中,保险业较好地履行了赔付责任。

  强化监管为民的理念

  2012年,保险监管机构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进一步强化监管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保险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着眼于守住风险底线,切实维护保险市场安全稳定。受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2012年保险业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各类风险相互影响、相互叠加,保险业防范化解风险面临新考验。保险监管机构把防风险作为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认真开展监测预警。组织全行业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加强偿付能力充足率分析,通过情景模拟和压力测试,对关键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对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二是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完善非寿险精算制度,加强准备金动态监管,防范准备金提取不足风险。完善寿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形成了由非正常退保等10个风险应急预案组成的应急预案体系。保险保障基金制度不断完善,截至2012年年末,基金余额达到382亿元。三是健全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机制。开拓新的资本补充渠道,允许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可转债。46家次保险公司实行增资扩股,累计增资636亿元,9家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711亿元。推动中国人保集团在香港整体上市。四是妥善处置突发风险。及时化解案件风险,加大保险案件责任追究力度。针对个别公司和个别地区出现的集中退保事件,督促保险公司制定方案及时稳妥解决。特别是相关保监局做了大量艰苦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维护了当地保险市场稳定运行。

  着眼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综合治理行业顽疾。一是全面推进寿险销售误导治理工作。规范销售误导行为的认定和执法标准,强化保险机构的主体责任。要求寿险公司对照销售过程中的7大业务环节158个自查点逐一进行自查整改。针对电话销售业务、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销售误导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销售行为的规范性有所增强。二是扎实开展车险理赔难治理工作。加强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定车险理赔管理指引,统一车险理赔流程,规范理赔服务标准。将理赔难纳入监管处罚范围,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车险理赔难治理取得初步成效,理赔周期比上年平均减少了9天,结案率达到109%,未决案件同比减少7%。同时,全面清理财产保险积压未决赔案。三是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机制。开通全国统一的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电话热线,全国转人工的呼入量超过7万个。推动保监局局长接待日工作制度化,建立保险社会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全国共设立调解机构219个,成功调解纠纷928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亿元。妥善解决保险消费者投诉事项,处理各类投诉15268件。

  着眼于规范市场秩序,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一是突出检查重点。选择违法违规现象较为集中的电话营销、条款费率执行、数据真实性等业务领域和经营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加大查处力度。2012年共派出3025个检查组,对3044家保险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对778家机构和946人实施了行政处罚。治理不正当交易行为,配合司法机关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起。三是注重源头治理。在加强市场行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加强法人监管,强化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对基层机构经营行为的约束。规范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强化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理监督。继续实施对总公司的质询和通报制度。加强保险集团监管,研究建立集团公司重要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合作,打击涉嫌保险的经济犯罪。反保险欺诈工作被中央综治委列入考核地方政府的内容。

  着眼于夯实监管基础,加强保险监管制度建设。一是推进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制定4项部门规章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内容涵盖机构管理、股东管理、业务经营、稽查审计等多个领域。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出台关于推进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规划3年和5年改革的阶段性目标。二是进一步健全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对当前保险机构与市场的匹配程度、机构运营质量和风险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规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的条件、标准和程序。提高保险中介机构市场准入门槛,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注销吊销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许可证6178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许可证221家。三是完善行政许可制度。四是加强统计信息制度建设。

  着眼于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加强保险监管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开展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主题的学习讨论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监管为民的理念、改革创新的意识和“跳出保险看保险”的大局观。二是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开展了局级、处级等多层次,履职能力、专业知识等多主题,脱产学习、视频培训等多形式的大规模的干部教育培训。三是加强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四是推进文化建设。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文化建设大讨论活动,初步总结提炼出保险监管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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