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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1月18日傍晚一辆大货车与一辆电瓶车发生碰撞,骑车人伤势严重,肇事司机却逃离了现场。交警调取附近几处监控进行排查,肇事者被转后保险公司因其撞人逃逸拒赔。
1月18日傍晚5点半左右,镇海庄市东环北路,一辆大货车与一辆电瓶车发生碰撞,骑车人伤势严重,肇事司机却逃离了现场。
交警赶到现场后,只见一辆电动车倒在非机动车道上,伤者处于昏迷状态,身上有一道明显被车轮碾压过的痕迹。因伤势过于严重,伤者经医生抢救无效后死亡。
当时天色已晚,事发时现场并无目击证人,且非机动车道上也没有监控。唯一有效的线索是伤者身上的碾压痕迹。经技术分析,初步确定肇事车辆是一辆大货车。
交警调取附近几处监控进行排查。次日凌晨,一辆车牌号为浙B75291的大货车进入警方视线。车主是梁某,其名下登记了两辆大货车,夫妇俩都有驾照。但经核对,事发时梁某正在一公司运砖,时间上不吻合。而李某的嫌疑最大。
尽管李某矢口否认,但她对当晚的行车路线却难以自圆其说,而且经对比,大货车上的痕迹与现场痕迹完全一致。在警方再三追问下,李某这才承认了事实。
据了解,李某准驾证以及车子保险皆齐全,之所以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逸,是因为担心赔钱。办案民警说,如果李某不逃走,车子有保险还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但现在她不但要被刑拘坐牢,而且因为逃逸(属保险免赔),她最多能获得交强险部分的赔偿了,其他的都要自己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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