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2年9月1日晚,沾化县大高镇王主史村的张泉义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车祸,致右小腿粉碎性骨折。接下来的三个月中,其先后进行了两次手术诊疗,花费医药费4万余元。近日,正在恢复期间的张泉义,在向企业申请工伤赔偿时却遇到了烦心事。
下班途中遭遇车祸
张泉义介绍,他是滨农科技有限公司包装车间的一名工人。2012年9月1日晚下班后,他搭乘同村工友张新国的摩托车赶往家中。不料途中张新国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
事发后经过诊断,张泉义的右小腿粉碎性骨折。入院不久,医院为张泉义进行了第一次手术。“不仅仅是骨折,我身上的多处软组织被挫伤,面部也有大面积的受伤。”
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鉴定书很快送达到张泉义的手中,裁定显示两轮摩托车驾驶方张新国因追尾造成事故,负全部责任。“张新国负全责意味着什么?”。
“我最简单最直接的理解就是,车祸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电动三轮车车主不需承担,也包括我的医药费。”张泉义说。
当事企业拒绝工伤申请
1月14日,二次手术不久的他还不能下床,事故造成的面部挫伤痕迹仍很明显。“两次手术总共花费了4万多元,现在还不能自理。承担事故带来的痛苦不说,维权理赔也让我犯了难。”
张泉义说,“住院期间,滨农科技包装车间的负责人黄主任来看过我,承诺按工伤给我解决一部分费用。”出院后,张泉义托人将材料交给该黄姓负责人。
几天后,张泉义上交的材料被退回,同时被告知领导没有批。“也就是说,公司没有批准我的工伤申请。我也查询过相关的法律条款,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所在企业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企业拒绝接受采访
离开张泉义家,来到了滨农科技有限公司。说明来意,一工作人员表示,“我不了解情况,你们该找谁找谁去。”
“帮我们联系一下分管经理,说明一下情况可以吗?”
“我们有6个经理,你找哪一个?”
“哪一位都行,只要了解事情的经过就可以。”
“哪一个都行,就是哪一个都不行。”随后该工作人员拿出电话,“X主任,办公楼来了不知道干啥的,你找几个人把他们弄出去!”
几分钟后,该企业的工作人员将笔者一行“请”出了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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