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天是项俊波执掌保监会的第425天,在过去的时间里,保险新政密集发布,稳健而犀利。前有关于险资运用的4项新政,力挺资本市场;后有改善保险公司资产架构,保险投资政策体系等一系列新举措。从新政“组合拳”中,保险业未来的发展路径逐步清晰,那就是保险业将步入更加健康的运行轨道。在此背景下,也引发了市场对2013年保险业的期待,由此推出以下八大推想。
推想一:延税型养老险出炉
延税型养老保险试点或春节前后启动
6险企枕戈待旦
在今年1月7日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强调,推进包括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发展是2012年保险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而在今年12月中旬保监会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项俊波谈及未来的工作重点时强调,要继续抓紧推进上海延税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做好方案完善和相关协调工作,尽早将试点方案上报国务院。
上海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望在2013年春节前后启动。
事实上,早在2008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第16条明确提出“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计划,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
有分析称,时至今日延税型养老险仍未出炉,关键在于两个因素:一是个税金额有着很大争议,另一个原因就是在现有的税收政策基础上如何推动其的实施。
而在今年5月份,保监会已与财政部达成基本共识,力争年内在上海进行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试点。7月份,有关上海试点延税型养老保险的具体方案出台,延税型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也迈出了一大步。
在今年陆家嘴论坛期间,上海有关层面已向保监会提出了新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方案,即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共享税前列支额度;其中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税前列支700元,企业年金账户可税前列支300元。由此,个人在购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时可每月最多购买1000元。
最新的消息称,上海已有6家保险公司获准参与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前期筹备工作,分别是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平安养老、太平养老、长江养老和英大泰和。其中,部分公司在业务流程、产品开发、客户资源等方面都已经做好了全面的准备。可以说,上海为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已经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只等政策出台了。
同时,保监会也表示,通过研究拟定试点方案,基本完成税延保险的产品开发、业务流程、信息平台建设等基础工作。由此可见,2013年,对于延税型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很可能落实。太平养老某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称,目前了解的情况是延税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望春节前后启动。“各公司产品及营销的准备其实早就完成,只等政策出台报备产品进行销售。”该人士表示。
推想二:农业保险“支农惠农”
农业保险600亿元潜在市场
将成险企新的利润增长点
项俊波在保监会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扩大会议上指出,“要推动保险业在农业保障等五大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要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在保障农产品供给、维护粮食安全方面,发挥农业保险体系的作用,积极推动农业保险产品创新,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为巩固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好形势,夯实农业基础做出贡献。”
11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农业保险条例》(下称《条例》)将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这对于规范农业保险的经营、支持农业保险服务三农意义非凡。
首先,《条例》使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措施规范化、制度化,明确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对符合规定的农业保险由财政部门给予保险费补贴等、鼓励地方政府采取由地方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对农业保险经营依法给予税收优惠等。
同时,《条例》总结农业保险发展的实践经验,侧重于保护投保农户的利益,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发生变化而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保险合同;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保险金;规定公示措施以确保定损和理赔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平、合理地拟定农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等。
而为了防范农业保险经营风险,确保农业保险依法合规经营,真正发挥支农惠农作用,《条例》还对保险机构的内控制度、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
业内机构比照发达国家同等水平测算,我国的农业保险规模大约为100亿美元,即农业保险每年保费收入的潜在市场为600亿元左右,这将是保险公司未来追求的新增长点。与此同时,农业保险也成为中央运用资金杠杆,强农惠农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