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国内医疗就诊费用逐年增加,加上社会医保不足,越来越多人将商业医疗保险作为有效的经济补偿途径。不过,尽管投保需求提升,但中消协公布的信息显示,2011年医疗保险理赔难尤为突出。那么,在医疗险理赔时消费者应该规避哪些误区?又应注意哪些要点呢?
理赔三大误区:
误区一 羊毛出在羊身上
有些投保人认为,医疗险每年的理赔金额少于保费,很不合算,所以,生病住院还得靠平时的积蓄。其实医疗险的关键作用在于疾病风险的防范和转移,一旦出现突发性的重大疾病,个人的抵御能力是有限的,因此,还是应当通过商业医疗保险将自己承担的风险进行转移。
误区二 只有患重疾,医疗险才发挥作用
实际上,医疗险并非只在投保人身患重疾才起作用。当疾病发生时,消费者不仅面临医疗费用负担,还要承担医疗费用以外的开支。此时,专门针对医疗费用的报销型医疗险就能为投保人分忧。至于津贴型医疗险,无论投保人住院与否,都可对医疗费用进行补贴。
误区三 年轻时买理赔少,年老时买保费贵
其实,消费者完全可以在年轻时未雨绸缪,做好终身医疗险的规划,年轻时交保费,年老时就无后顾之忧。
投保注意要点:
如实告知合规投保
对于投保人来说,购买保险产品时,如实告知是一条铁律,尤其是购买医疗保险,更不能违反这一规定。中德安联保险专家表示,“在一些医疗险拒赔案例中,一个典型原因就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过程中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故意或者因为过失没有提供一些投保要求的重要信息,如一些投保人在身体出现状况后购买保险,却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这就对其他诚信客户造成了不公。在这种情况下出险,保险公司通常会拒绝赔付。现在,健康险保险合同中通常都规定,“不承保合同生效前的任何疾病或症状”,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客户“带病投保”的道德风险。”
看清条款识别要点
生活中,常有些申请医疗险理赔的客户在收到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时大呼:“我不知道这个病不在承保范围内”“我不知道这属于免赔额”……造成这种理赔预期“落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投保人对保险条款的具体内容没了解清楚。
其实,为帮助投保人更好地认识和购买人身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监会一直提示投保人在填写保单前,须认真阅读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尤其在选择医疗保险产品时,更要特别注意产品的特性和具体的条款约定。中德安联的理赔专家表示,消费者购买医疗保险产品要特别注意时间和额度上的条款,因为这和出险时的理赔有非常重要的关系。
在医疗保险的时间上,要留意疾病观察期和住院间隔期这两个概念。一般说,疾病观察期为3-6个月。至于“住院间隔期”,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部分慢性疾病可能导致客户一年内多次住院,通常,若因同一原因两次住院间隔时间不超过90天,将被视作同一次住院而给付一次住院事故保险金,并以保额为限。
在医疗保险合约的额度上,要特别关注三个方面:其一,定额给付性质的医疗保险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与被保险人是否获得其他医疗费用补偿无关;而对于费用补偿性质的医疗保险,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会相应扣除被保险人从其他渠道所获的医疗费用补偿。其二,保险公司通常会在医疗保险合同中约定,“只对实际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进行赔偿。其三,购买医疗保险要注意“免赔额”,这是保险公司为限制保险标的的小额损失所引起的保险金索赔,要求被保险人自行承担部分损失的一种方法。若投保人的医疗费用少于免赔额,则不能获赔。
按需购买快速理赔
消费者投保医疗保险,并非购买一种产品就可涵盖所有保险责任。从产品种类看,医疗保险包括普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医疗保险和特种疾病保险。从给付性质看,则分为定额给付性和费用补偿性产品。投保人要结合自己的实际需求经济条件已有的社保和医疗保障进行全面的考虑,适当地选择或补充产品。
同时,投保时要了解医疗保险是否可以续保,一般一年期的补偿型医疗保险在续保时可能会根据被保险人在上一年度发生理赔的情况而重新核保,结果可能会增加保费或被保险公司拒保。如果没有发生理赔,也会根据被保险人年龄的变化而增加保费。目前市场上也有保证续保的医疗险,这类险种不会在续保时再进行核保,但通常对在承保期内发生的赔付总额有所限制。
此外,对于出险的客户来说,当然希望保险公司的理赔速度越快越好。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效方面都有规定,投保人可在理赔过程中及时就保险资料是否齐全等问题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理赔进度。中意人寿保险专家建议,投保人申请医疗险理赔时注意以下三点,也会有助于提升理赔速度:一单据的正确性及递交单据的时效性;二就医的医院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医院范围;三看清免赔额观察期及间隔期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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