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随着汽车进入家庭步伐的加快,汽车保险也成了车主必须要接触的一项事物。如果车主对车险相关常识不熟悉,将可能走入车险消费的误区,导致在投保时多花钱、出险索赔时多跑路。
车险有哪些常见问题?昨日编者咨询沃保网保险专家,为大家解答。
A
刘先生:什么是交强险互碰自赔,该如何处理?
保险专家:交强险“互碰自赔”,简单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交强险互碰自赔”处理机制:
1.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且在有效期内。
2.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金额均在2000元以内。
3.由交通警察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
4.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B
李女士:如果我的车同时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商业车险,发生事故后,我两家都报案,是否可以双倍赔偿?
保险专家:不能得到双倍赔偿,根据《保险法》第56条约定“重复投保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所以即使在2家保险公司投保了双份保险,保险公司也只会按照实际损失在保险责任内进行赔偿,不会得到双倍赔偿。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