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汽车保险的赔付额不断上升,汽车保险更是呈现水涨船高之势。高额的商业保险使不少老车主开始“精打细算”,只买交强险、不买商业险的车主越来越多。有调查显示,已有三成以上的老车主不再续保商业保险,成为所谓的“裸险”一族。对于这一现象的出现,有专业人士认为,车主只买交强险是不可取的,还应量体裁衣投保商业车险,没必要省小钱而冒大风险。
交强险能保什么?
“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仍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这里面提到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是指如果AB两车发生事故,A车附主要责任,就要负责B车的修车费用,而这部分费用就要从刚才提到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里面出。如果修车的费用超过2000元就要从商业保险里面出,如果A车没有上商业保险,就要自己承担这份费用。
车险多种情况不赔
很多车主都以为给车辆投保了全险,出险后就会由保险公司为一切损失“埋单”。实际上,全险只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责任及不计免赔等险种。而即便投保全险,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不赔付。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15项损失情况被列在保险范围以外:司机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有通过年检,在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在查实后也将拒赔。此外,下列情形也在不赔范围。
1.地震导致的损失不赔。一直以来,保险公司对地震造成的损失排除在保险责任以外。
2.精神损失不赔。精神损失属于间接损失范畴,保险公司缺乏针对精神损害的定损标准。车险条款会有明确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免除责任。
3.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保险公司在事故车辆送往修理前,都会派专人前往勘查定损,确定修理价格。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再次发生任何碰撞或被盗,保险公司将拒赔。
4.操作不当致损的不赔。 譬如,车辆行驶到积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再次强行打火才造成发动机损坏。
5.单独爆胎损失不赔。在各家保险公司实行个性化新条款后,都将车辆未发生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加入免赔条款,且均未设立相应的附加险予以补充。如果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严重事故,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
6.随车物品致损的不赔。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压伤、击伤,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
7.未经定损送修的不赔。 如果车辆发生异地出险,或者事故发生在非工作时间,车主也必须先通知保险公司前来定损,然后送去修理厂。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实际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8.私下放弃追偿的不赔。如果车主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交警定己方为无责,不能因为嫌麻烦或发善心而私下放弃向对方司机要求赔偿的权利。根据规定,无责方车主一旦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等于放弃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9.部分配件被盗的不赔。一直以来,不少车主都有这样一个误区:以为投保全车盗抢附加险后,车辆一旦发生被盗、被抢事件,保险公司会对损失物品配件负责赔偿。实际上,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部分零部件如轮胎、音响、照明设备等被盗,那么车主只能自认倒霉。只有在全车发生盗抢,警方立案后一段时间未能侦破或寻回后,才能得到保险理赔,由保险公司获得车辆所属权。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