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打闹11岁男孩摔断腿 校方称办了保险可理赔

沃保整理
201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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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现在花的这两万多块钱都是七拼八凑借来的,后期治疗还要花钱这可咋办啊……”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儿子,即墨店集镇的潘先生无奈地说。据介绍,潘先生的儿子帅帅(化名)今年11岁,在即墨店集镇大官庄小学上六年级,11月20日下午,他跟同学在校园打闹时,不慎被一块石头绊倒后又被同学压在了身上,导致右腿骨折。12月3日,学校王校长表示,学生已经办理了保

  【编者按】“现在花的这两万多块钱都是七拼八凑借来的,后期治疗还要花钱这可咋办啊……”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儿子,即墨店集镇的潘先生无奈地说。据介绍,潘先生的儿子帅帅(化名)今年11岁,在即墨店集镇大官庄小学上六年级,11月20日下午,他跟同学在校园打闹时,不慎被一块石头绊倒后又被同学压在了身上,导致右腿骨折。12月3日,学校王校长表示,学生已经办理了保险,目前学校方面正在协商处理此事。

  校园打闹绊倒受伤

  12月3日下午,来到青岛401医院北院病房见到了受伤的帅帅,他的右腿缠着厚厚的绷带。潘先生介绍,帅帅今年 11岁,在即墨店集镇大官庄小学上六年级,“明年就要升学上初中了,可谁料到在这时候发生了这样的事。”

  “摔倒后,我就疼得爬不起来了……”躺在病床上的帅帅回忆说,11月20日下午,他跟同班的一位同学在校园打闹,“我往回走的时候,就被那块石头给绊了一下。”帅帅说,接着他就失去了重心倒在了地上,而同学这时候也压在了他的身上。

  潘先生说,听说孩子受伤之后,他赶紧跑到了学校,接着联系了120救护车,把孩子先送到了店集镇卫生院。经医护人员诊断,帅帅右腿粉碎性骨折,因为伤势太重,医护人员建议孩子转院。潘先生回忆,当天下午,他雇了一辆车载着受伤的孩子来到了401医院北院,当晚,医生为帅帅进行了手术。

  治疗花费两万多元

  “当天光手术费和各种药费、治疗费就花了两万块钱,而这段时间的住院费、治疗费又花了几千块,这些钱都是从亲朋好友那里东拼西凑借来的。”潘先生说,儿子以前曾患过肾病,在受伤之后,肾病又出现了复发,为了治肾病又花费了很多钱。

  “事情发生在学校里,而且孩子是在摔倒后又被他的同学压了一下,这才使得伤势这么严重。”潘先生说,后来他找过学校和涉事同学的家长,但两方也只拿了四五千元钱就不肯再出钱了,“所以我真是没什么办法了”。

  12月3日下午,涉事同学的母亲黄女士介绍,她家的条件也不好,而且她也常年患病花钱,一家人的生活靠丈夫一个人来支撑,而给帅帅治病的2000元钱也是他们从朋友那借来的。“我们肯定会负责的,只是现在家里实在也拿不出钱来。”黄女士说。

  校方称学生办了保险

  墨店集镇大官庄小学的王校长介绍,据他了解,帅帅是在11月 20日下午1时 15分许发生的意外,当时孩子们还没有上课。王校长说,在事情发生之后,学校就拿出了2000元钱交给了孩子家长,之后因为考虑到帅帅家庭条件确实不好,又组织全校师生捐款1700多元交给了帅帅家长。“而且学校已经为学生办理了保险,等孩子出院之后就可以办手续来领取保险赔偿金。”王校长说。对于目前的医药费,王校长表示会继续协调两方的家长来处理此事。

  律师

  学生在校受伤校方应担责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分析,学生在学校受到伤害,应当由实施侵权的责任主体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该事件中的侵权人学生系未成年人,故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该事件中校方应承担赔偿之责。“建议当事各方通过协商解决此事,如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张宝清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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