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最近,市民冯女士遇到了一件郁闷的事情,好不容易买了一部手机邮递回来,结果被快递公司给弄丢了,要求赔偿吧,对方只给1000元,多一毛都没有。
冯女士表示,这部手机是她是委托同学从广东买的,价值1300元。10月23号货物到达了板浦的申通快递公司,可是当她前去取件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冯女士:我到那边他们老板不在店里,是雇的一名员工在里面,我说取件,她帮我找了半天,说没有了。瞧,这就是当时冯女士收到的短信,一共两条,都说自己的包裹已经到了板浦的申通快递公司,都说这煮熟的鸭子不会飞了,怎么这到家的快件还能没了呢?
冯女士:他们老板后来过来查了,东西确实到他们那边了,老板也承认在他们那边了,说给他几天时间找找,几天过去了,找不到了。
快递公司把货品弄丢了,难道就一点说法也没有吗?
冯女士:他就说让我投诉他,投诉到灌云总公司,通过那边进行解决。现在公司说,不管里面是什么东西,就赔1000块钱。
冯女士的老公:这是广东的一家通讯公司寄过来的,他们看了是电子产品,所以我就怀疑是他们内部人员给拿去了,他们应该原价赔偿,因为东西是他们已经签收了,不见了。
那么,到底情况是怎么样的,记者来到了板浦的这家申通快递公司。据老板曹先生介绍,他最近也在为这件事情烦恼。冯女士的包裹的的确确到了他们公司,可是后来突然就不见了,为此他们还报了警,但是目前还没有抓到小偷。
快递公司老板 曹先生:我去临沂进货,途中有人打电话给我的,东西丢了,后来才知道是手机掉了,其实件来了我们也不知道里面什么东西,包装也不可能拆开来看的。
曹老板说,这个包裹在寄件的时候并没有保价,所以他们也不能随意对其进行赔偿,一切都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走程序。
快递公司老板 曹先生:因为不保价的单子,一个只能赔偿1000块钱,她现在还要让我自己出钱,多出几百块钱把这个账填起来,我连里面邮寄什么东西都不知道,我凭什么赔她钱的。
相信很多喜欢网购的市民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明明卖家发货了,可是因为种种原因这东西就是到不了自个的手里,那么,如果货品不保价,快递公司应不应当承担责任,需要怎么赔偿呢?让我们电话联系海滋律师事务所的杨周律师。
电话连线了海滋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周:作为快递公司,收取了运费就有义务将客户的财物及时安全的送达目的地交给收货人。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丢失,快递公司依法要承担赔偿责任。在这起纠纷中,冯女士要有证据证明托运手机的价值,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冯女士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由消协出面调解,也可以以托运人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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