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编者按】9月中旬,合众人寿湖北公司理赔了一起重大杀人案件,合计赔付受益人保险金280708.68元。
据了解,2007年11月,许女士为自己投保了合众银保产品金长红B款保费20000元,2008年6月又为其爱人潘先生投保了合众银保产品白金长红,保额114945元。许女士与丈夫均为被保险人及互为受益人。潘氏夫妇二人为武汉人,他们有一80后女儿,但因女儿婚后生活不尽人意,先后有两次离婚经历,两次婚姻中分别与两位前夫育有一子。
今年4月5日,潘氏夫妇及女儿在家中被犯罪嫌疑人残忍的杀害。接到客户报案后,合众人寿工作人员即时与受害人家属取得联系,因被保人与受益人在同一事故中同时身故,且该案家庭情况较复杂,最终确认法定的继承人为被保人的两外孙,合众人寿湖北分公司理赔人员及总公司核赔人员建议潘氏夫妇女儿的两位前夫作为受益人的监护人提出理赔申请,这也从法律上帮助受害人家属认清受益人问题,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家庭内部出现经济纠纷的可能。
在湖北分公司理赔人员联系并上门协助客户收集了理赔所需的资料后,提出理赔申请,合众人寿的赔付的决定也于当日下达:被保人意外死亡,合计赔付280708.68元,由两位受益人各按50%的比例分配保险金。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