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金秋十月正是新人扎堆结婚的好时候,日前各大寿险公司以此为卖点推出各种“婚姻保险”、“爱情保险”吸引了人们诸多关注的眼球。不过,很多女性表示,保险公司的创意虽然很新奇,但自己不会去购买。
“婚姻保险”创意够新奇 男性喊不公女性不感冒
金秋十月秋高气爽,正是一年在最佳的结婚季节。而一些保险公司借机推出的“婚姻险”大大吸引了人们的眼球。不过,很多女性表示,保险公司的创意虽然很新奇,但自己不会去购买。
近期,有保险公司推出系列“婚姻险”产品,与其他保险相比不同的是,该产品特别强调,投保人必须是丈夫,受益人必须是妻子,也即,这是一款专门由丈夫买给妻子的保险。
在保单签定之初,夫妻双方就要约定好保单的权益划分比例,如果丈夫一开始选择将权益百分之百归妻子所有,那么即便离婚,保单利益也将全部由妻子享有。此外,在重疾保障方面,妻子还可以获得多种轻症重疾赔付。
多位受访者对中新网表示,保险公司这个“婚姻险”的创意很新奇。受访白领吴小姐表示,或许会考虑在结婚前先让老公买一份,以免今后婚姻中遭遇“小三”人财两空。但更多受访女性表示,婚姻险保得了钱也保不住婚姻,因此不会选择购买婚姻险。市民王女士对中新网表示,与其想着买婚姻保险保障家庭,还不如考虑如何用心经营婚姻更实际。
阳光保险婚姻险的广告称“婚姻也需要保险,因为只有她可以帮我们实现仅仅靠语言难以实现的承诺,这首先应该是男人的责任”,对此,有市民张先生对中新网表示,婚姻保险听上去似乎是对相对处于弱势社会地位的女性的一种保障,但自己还是不打算以购买婚姻险的方式去实现自己“男人的责任”。
张先生坦言,如果妻子非要求自己对婚姻作出保障,从收益的角度讲,宁可选择每月定投的方式为妻子买一份基金,或许收益比保险更高。张先生表示,保险行业不还好的社会信誉度也是他不愿意选择婚姻险的重要原因。
此外,张先生还提出,婚姻保险似乎更多地保护了女性的权益,如果婚姻中出轨的是女性,那么男性的权益该如何来保障,婚姻保险似乎对男性来讲显得不太公平。
国内婚姻险多名不副实 专家:实际是变相分红险
目前,国内市场上也有不少以爱情保险、婚姻保险为卖点的保险产品。中新网梳理发现,生命人寿、利安人寿、泰康人寿等都推出过类似的产品。如生命人寿推出的女性专享“红玫瑰”险种、利安人寿的“真爱永恒”和“牵手一生”将保险利益与婚龄挂钩、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等。
不过这类保险与国外的爱情保险有很大差别。它并不保爱情,只是在爱情名义下的养老与保障兼顾的终身保险险种。区别在于,二人必须在婚姻存续期才可领取保险金。
正像一位寿险业内人士对此的直言不讳,和国外的婚姻险相比,我们国家的太不正宗。都是‘旧瓶装新酒’,是保险公司将现有的险种包装成婚姻保险。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市面上的婚姻险、爱情险多以普通的寿险产品为基础,有些加上分红等理财功能,有些则补充健康医疗和意外等方面的保障,摇身一变成为婚姻险。而一些婚姻险产品强调“婚姻持续时间越长,返还的保险金就越多”,实际上是分红型寿险产品的典型特点。而在对爱情的保障方面,将婚姻破裂作为支付条件的却很少。所以婚姻险并不保证婚姻。
国外婚姻保险面面观
英国:爱情保险公司规定,凡是已婚夫妇,均可购买爱情保险。在英国,每对夫妇只须每月交5英镑的保险金,即可享受爱情保险。自保险之日起,夫妇和睦相处达25年者,可以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夫妇中若有一个在保险期间病故或其它原因死亡,未亡人也可以领到1000英镑的抚恤金;如果参加保险的夫妇不和,经由公司调解无效而离婚者,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的保险金。
美国:美国的婚姻保险更像是一份分产保证合约,即保证离婚时可以分得保单上列明比例的家产。倘若双方真要离婚,就履行分产合约,若因为保险责任内的事故不能履约,则由保险公司赔偿,无须诉讼。并且可以在保险中约定,因婚外情而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配方面会有所惩罚,那些喜新弃旧者因此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瑞典:参加保险的已婚男女按年缴纳一定数额的投保金,到结婚25周年的纪念日时,保险公司将一次性地赠予投保夫妇一笔可观的保险金。期间夫妻双方如有一人故世,另一方亦可领到一定数额的抚恤保险金。
俄罗斯:俄罗斯结婚保险条例,规定了凡符合投保人条件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等,均应为其2~15岁的儿子投保结婚保险,保障被保险人在达到法定婚龄后在结婚时可领取结婚保险金,这是一项法定强制保险。
韩国:爱情保险在韩国约有20年的历史。由婚介和婚庆公司与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出售的保单,分为婚前和婚后爱情保险。婚前爱情保险以恋爱者是否最终成婚为给付条件,若双方最终成婚,保险公司将给付一定额度的保险金,否则不给付保险金。婚后爱情保险以婚姻存续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婚姻存续到一定年限,保险公司在重要的结婚纪念日支付保险金,婚姻中断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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