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编者按】10月10日,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钟女士与子女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2010年10月的一个晚上,钟女士的爱人袁某喝酒后躺在商丘市归德路的马路上,被胡某驾驶的出租车轧死。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出租车司机胡某负主要责任,袁某负次要责任,胡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刑。另查明,胡某所驾驶的出租车投有交强险,并在责任期间内。为索要爱人的死亡赔偿金及子女扶养费,钟女士将司机胡某、车主王某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庭依法判决三被告赔偿钟女士人民币35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司机胡某在监狱服刑,车主王某拒不赔偿,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1万元,剩下的24万元难于执行。为此,钟某携带仅3岁的孩子多次上访,要求执行生效判决。执行员经过多次与钟女士接触得知,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一个刚上初中,一个才3岁,家庭的主要收入全靠爱人袁某的工资。袁某遇车祸身忘亡后,家里的经济来源一下子断绝,使钟女士一家生活陷入困境。
为此,执行员连续多次找到车主王某,向他讲述仲女士一家困难的生活,讲一家人没有收入生活的艰辛。执行员的苦品婆心,最后感动了当事人,经过多方筹措,将25万元赔偿金履行完毕,缓解了钟女士一家生活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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