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用餐摔伤起纠纷 国寿财险理赔解矛盾

沃保整理
2012-09-18 10: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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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日,江苏常州刘女士因就餐时不幸摔伤,上门找酒店要求赔偿,与之产生争执,幸好中国人寿财险江苏常州市中心支公司及时介入理赔,才化解了这场风波。事情是这样的:常州市刘女士应朋友之约,赴某大酒店聚餐。饭后,刘女士一不小心摔了一跤。经医生检查,确诊为左桡骨小头骨折,需施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并在医院接受一周住院治疗。为此,刘女士共花掉医疗费16616元。刘女士要求酒店进行经济赔偿。经过双方多次协商

  【编者按】近日,江苏常州刘女士因就餐时不幸摔伤,上门找酒店要求赔偿,与之产生争执,幸好中国人寿财险江苏常州市中心支公司及时介入理赔,才化解了这场风波。

  事情是这样的:常州市刘女士应朋友之约,赴某大酒店聚餐。饭后,刘女士一不小心摔了一跤。经医生检查,确诊为左桡骨小头骨折,需施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并在医院接受一周住院治疗。为此,刘女士共花掉医疗费16616元。

  刘女士要求酒店进行经济赔偿。经过双方多次协商,均无法达成赔偿共识,最终几乎要上法院对簿公堂。就在双方僵持不下之际,酒店一负责人突然想到曾在中国人寿财险江苏常州市中心支公司投过保险,于是急忙找出保险单,发现投保险种为公众责任险,且保单仍在有效期内。随后,立即拨打中国人寿财险95519客户电话报案,国寿财险常州公司接到报案后,详细了解事故经过,并派相关人员核查客户提供的索赔医疗单证后,认定事故属实,符合“公众责任保险”条款“意外事故”责任项,应予赔付。

  之后,国寿财险常州公司及时理算,认定在剔除医保外费用5289.63元外,应赔付刘女士10193.64元,并严格按照中国人寿财险总公司“五个一”服务承诺中“简易赔案一天支付”的要求,当天便向刘女士支付全额赔款。至此,刘女士因意外事故,与酒店产生的纠纷得到解决。

  事后,酒店经理再三向国寿财险常州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原来认为我们开饭店的,有没有保险无所谓,现在看来真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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