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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工龄,没档案,没医保,也没法办退休,连吃饭都成了难事,别说看病了!”今年73岁的姜海程为了讨回自己的工龄和档案,将中国税务报社告上了法庭。据悉,北京市一中院就该案组织了庭前谈话。
姜海程诉称,他最初是北京市天文馆解说员,1985年调入中国村镇百业信息报社工作。1989年8月,姜海程因故被公安机关做出劳动教养处罚。在他被劳教的一年多时间内,中国村镇百业信息报被撤销,后由中国税务报接手。
“中国税务报社没接收我,没把我的档案转过去,也没能转到街道。到现在我的档案还在原村镇百业信息报一个人事干部的手里。”姜海程说。
他认为,在自己劳教其间,当时的中国村镇百业信息报没给他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作为接手方的中国税务报就不应把他排除在接收的范围外。
为了找回自己的档案,能享受医保待遇,办理退休手续,姜海程最终只得将中国税务报社告上法院。今年3月,西城法院以“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姜海程不服,上诉至一中院。在诉状中,他要求中国税务报社赔偿给自己养老金损失300万元,及自己因不能享受退休权益而花的医疗费5万元。
对此,中国税务报社认为,姜海程并非报社职工,没有在其单位工作过,报社不应承担他的养老金、社保等责任。姜海程没能将档案转入税务报社,是因其自身没配合中国村镇百业信息报解散时成立的善后处理组的工作造成的。
庭前谈话后,姜海程的代理人,北京国泰证信法律顾问中心龚玉洁表示,目前像姜海程这样的原事业单位职工,遭遇人事纠纷问题的并非个例。法律在事业单位转制的人事问题上缺乏详细规定,是“姜海程们”维权难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