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真的发生了保单却是假的 原来造假者是保险业务员
事情发生在2009年6月24日,高淳人李某驾驶的一辆变型拖拉机(指渣土车)在溧水县境内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陈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经交管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10年7月,经溧水县调解委员会调解,李某和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由李某赔偿死者亲属各项费用合计32万元。双方约定,由李某当场给付21万元,剩下的11万元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
本来这桩普通的车祸纠纷至此就要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被害人家属得到赔偿,肇事司机李某也因得到家属的谅解而获得溧水检方的不诉处理。可令死者家属意想不到的是,在过了还款期后,李某迟迟没有兑现那11万元赔偿款,他们多次找李某追讨,可李某总是找各种理由推托,到了最后,干脆说“保险公司没有赔钱给他”。
既然投了保,按照正常的程序,保险公司不可能不理赔,李某如今免除了刑罚却逃避赔偿,这令死者家属很气愤,于是,他们向溧水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溧水检方介入调查后,发现李某之所以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是因为他为车辆投保的交强险保单是伪造的,也就是说,他虽然交了保费,可保险业务员根本没有给他投保。溧水检察院干警马上找到了为李某办理保险业务的业务员张某。
可能自知理亏,张某爽快地表示愿意承担11万元的赔偿责任,并和死者家属约定了赔付期限。可是,口头说说容易,真的要掏钱了,张某也玩起了拖延的把戏,期限到了不还钱,死者家属多次上门讨要,他还是不给钱,这一拖就拖到了今年5月。
获悉这一情况后,溧水县检察院再次介入,在了解到张某系高淳县人后,溧水县检方立即前往高淳县检察院协调处理此事。高淳检方当即通知张某到检察院谈话,并告知其伪造保单这一不法行为的严重性,并督促其尽快还款。此外,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高淳检方还从县农机监理所调取了近年来所受理的全部变型拖拉机资料,目前正在逐一进行审核,排查是否还有其他类似情况。
此刻的张某,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最终向检方承诺还款。据张某交代,因为江苏省内没有保险公司愿意替渣土车投保,他只好找外地同行帮忙,但这个同行现在也找不到了,他也是车祸发生以后才得知保单系伪造。
目前,张某已经向死者家属支付了保险赔偿款3万元,余下的款项也将在近期筹齐。 (文中人物系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