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篇
又到一年出游季。不少决定“五一”小长假出游的市民购买了意外类
保险,为旅途建立多重保障。不过,买了
意外险,并不代表能百分百地免去“后顾之忧”。投保人认为是意外,保险公司却不赔付的情况时有发生。
一项
意外险网络调查结果显示,94.74%的网友购买了
意外险,其中仅5.26%有出险经历。在这5.26%中,有60%的网友没得到赔付。除了保单没有准确登记个人信息、保单未激活或丢失外,网友大多反映事故被保险公司归于免赔范围。
一半以上出险人群无法理赔
尽管
意外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额”的优点,但并非所有意外事故都能获赔。在赔付过程中,保险公司会严格界定引起事故的原因是否属于
意外险中的“意外”。
太平洋保险湖南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严柏洪介绍了一起意外死亡遭拒赔的案例。被保险人黄先生驾驶两轮摩托车回家途中不慎与一辆大货车相撞死亡。经调查核实黄先生系酒后、无证无照驾驶出险,属于责任免除范畴,据此
太平洋保险公司给予了拒付。
近日就
意外险进行了一项网络调查,结果显示,参加调查的网友出游100%购买了
意外险,其中7.2%有出险经历。有出险经历的网友中有58%没有得到理赔,绝大部分是因为事故不属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
意外出险理赔,鉴定成关键
据了解,是否构成“意外”伤害,是
意外险是否赔偿的关键之一。
大部分市民认为,只要是意料之外的事情,都可以被称为意外,但是,
意外险条款中的意外包含“外来的、非本意的、突发的、非疾病的”等要素。
保险行业专业人士肖明生表示,一般来说,构成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必要条件: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据了解,也有很多事故符合上述“意外”的定义,但因为条款中有“责任免除”而不能给付保险金。严柏洪表示,对于意外伤害保险而言,被保险人故意不当行为,如被保险人故意自伤,酒后驾驶,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等;疾病所引发的人身伤害一般属于免责范围内。其他常见的免责事件包括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探险等高风险运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