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欺诈犯罪正成为保险大省浙江面临的“成长烦恼”。昨天,浙江保险行业成立“反保险欺诈中心”,将配合公安部门重拳打击保险欺诈犯罪。
保险欺诈风险显现
浙江省2011年实现保费收入879.3亿元,排名全国第4位,为经济社会提供了高达24.3万亿元的风险保障。但是在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保险欺诈风险逐步显现,常以“假机构”、“假保单”、“假赔案”等形式出现。据统计,2007年以来,全省共处置保险欺诈犯罪案件231余件,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
浙江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欺诈犯罪案件中,作案人员专业化、团伙化,手段智能化,涉案资金巨额化、跨区域犯罪等特征明显。保险欺诈犯罪活动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行业形象,如果放任不管或打击不力,将对浙江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冲击。
反保险欺诈信息共享
“反保险欺诈中心”将作为推进反保险欺诈协作的专门工作机构。中心在反保险欺诈工作中将发挥信息共享、情报汇集、办案协作、宣传教育“四大平台”功能。其中,中心将建立“高风险客户数据库”、“高风险从业人员数据库”、“高风险车辆服务机构数据库”及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实现行业反保险欺诈信息的互通共享;拓宽保险欺诈案件线索的搜集渠道,建立相关情报的收集、汇总、研判和移交规则,做好与公安机关的情报衔接工作,及时将情报用于案件侦办;整合行业反保险欺诈工作资源,推进中心实体化运作,设立反保险欺诈专项基金,建立和完善配合公安机关办案的工作流程,探索联合办案、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等制度。
据了解,全省保险业将做好案件线索排查、信息提供、侦办协作等相关配合工作,提升报案、线索移交的数量和质量,力争在立案、破案和追责上取得新突破。其中,要把打击重点放在车险、意外险等保险欺诈案件多发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