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卫生部举行例行发布会。卫生部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司副司长傅卫介绍,2009-2011年中央财政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上分别投入79亿、3.2亿和3.55亿元,从2010年起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投入增至每年8.39亿元。河北、内蒙古、江西等9个省实现了农村孕产妇在乡镇和县级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平产免费分娩。
一是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2009年起,各级财政对全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按照人均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各地区按照不同比例予以补助,其余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2009-2011年中央财政共投入79亿元,补助农村孕产妇2726.6万人。
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农村住院分娩率,促进了妇女儿童主要健康指标的持续改善和城乡间差距的进一步缩小。农村住院分娩率从2008年的92.3%提高到2011年的98.1%,接近2011年99.56%的城市住院分娩率,其中贵州省和西藏自治区农村住院分娩率平均增幅达41.0%。2011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26.1/10万,婴儿死亡率为12.1‰,分别比2008年降低了23.7%和18.8%,农村降幅大于城市。农村与城市孕产妇死亡率之比从2008年1.24:1降至2011年1.05:1,已基本接近。
通过项目的实施,降低了农村孕产妇经济负担。各地将农村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与新农合政策有机结合,统筹资源,明确限价标准。北京、内蒙古、上海和陕西将孕产妇补助人均标准提高到600-800元,河北、内蒙古、江西、河南、广西、海南、陕西、宁夏和西藏实现了农村孕产妇在乡镇和县级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平产免费分娩。
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强了产科培训和监管,规范了住院分娩服务内容和流程,基层产科服务能力得到提高,广大群众逐步享受到了免费的、有质量的基本服务。陕西、河南、湖南、陕西、甘肃和重庆加强产科质量管理,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控制剖宫产率,其中陕西省农村孕产妇剖宫产率由2008年的32%降至2010年的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