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投保操作不规范 易引保险理赔纠纷

沃保整理
20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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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建筑工地勤杂工老陈在搬运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而老陈妻子何大娘申请理赔时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理由是老陈当时在网上激活保险卡时填写的职业为“纺织、成衣制造工”,而这与其实际职业不符。 保险公司的答复让何大娘傻了眼,何大娘记起老陈曾经跟她说过,刚进公司工作不久后老板就帮其买了两份网络保险,后面具体业务的办理都是由推销保险的代理人去操作的,填写表格等手续

   前不久,建筑工地勤杂工老陈在搬运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而老陈妻子何大娘申请理赔时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理由是老陈当时在网上激活保险卡时填写的职业为“纺织、成衣制造工”,而这与其实际职业不符。

 
  保险公司的答复让何大娘傻了眼,何大娘记起老陈曾经跟她说过,刚进公司工作不久后老板就帮其买了两份网络保险,后面具体业务的办理都是由推销保险的代理人去操作的,填写表格等手续自然也出自推销员之手。为此,不服气的何大娘将保险公司诉至浦东新区法院,要求其支付被保险人老陈其他意外伤害保险金16万元。
 
  法庭上,原告何大娘表示,被告的代理人在推销保险时并未明确告知哪些人可以投保,哪些人不可以投保;投保人老陈60多岁,文化水平低,并不懂操作手续,所有的激活手续都是代理人一手操作的,代理人的过错与老陈无关。
 
  而当时为老陈办理保险的代理人包某则表示:“当时公司老板把老陈等人的身份信息证给我了,后来我去同事家里的电脑上激活了这两张卡,被保险人的信息都是我填写的,由于网页上的职业分类中没有勤杂工一项,我认为与纺织、成衣制作工人这一职业比较相近,故选了这一项。”
  最后,该案件经过调解后,原被告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2万元。
 
  针对此案,主审法官林晓君表示,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保险行业也不断推出新型业务,如网络投保方式,保险公司通过代理公司来推销保险卡,投保人购买了保险卡片后,不需要与代理人当面签订合同,只需通过网络激活的方式,在网上输入自己的信息,保险合同即刻生效。此案就是一起新型的网络投保保险理赔纠纷,由于代理人的不规范操作,投保人各项信息的准确性难以确保,很容易因为投保人的信息有误引发理赔纠纷。
 
  为此,林晓君建议,不懂网络操作的投保人尽量选择传统的投保方式,熟悉上网操作的投保人最好由自己填写各项信息,确保投保信息真实可信。
 
  此外,保险专家还建议,保险代理人在销售保单时需规范操作,确保投保人信息的准确性。同时,不能为获取更多的佣金而盲目推销保险产品,这样很可能会发生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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