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无论对个人还是对机构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财富,也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良好的诚信是我们赢得市场的机遇,是我们坚持科学发展的关键所在,保险行业诚信构建之意义就在于此。
今年的3·15 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围绕“消费与安全”的主题展开,东方今报社联合广电全媒体对保险机构的安全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自该调查开始以来,受到了广大读者的追捧,迄今为止我们已经收到调查问卷1500份。问卷显示,66%的消费者对保险公司处理诉求服务表示非常满意;同时,有38%的消费者认为当前整个保险市场最需要改进的方面是服务质量。另外,机动车辆保险和重大疾病险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保险险种。
重疾保险普及率最高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诸多改变,也造成了各类重大疾病的高发生率,由此相关的公众关注度也呈逐年上升趋势。
据调查问卷显示,有70%的消费者购买保险的最主要原因在于“害怕疾病”,有65%的消费者将其列为最重要保险。因此,重疾险是目前较多人拥有的险种之一,从调查情况来看,有77%的投保者都购买了重大疾病险。
同时,乳腺癌和子宫颈癌是当前最受普遍关注的女性疾病,而人们对治疗重大疾病的费用预估平均超过15万元人民币。这些结果无疑表明了现代家庭生活中所潜伏的巨大生活及经济危机。
针对人们对未来养老生活经济保障的不乐观态度,调查还发现,其他潜伏的情况也在间接产生影响,目前人寿保险拥有率仅为20%,并且仅有33%的被调查者是为了退休养老而进行定期存款和投资的;低收入人群对退休后财政状况持乐观态度的为31%,远低于高收入人群的53%,当前国内的贫富结构更会加剧这一现象。另外,与36%的未拥有商业保险人群相比,51%的已投保人士对退休后的财政维持信心明显较高。
退休后生活备受关注
记者从调查问卷注意到,长寿和健康带来的财务风险已成为广大读者的重要顾虑之一。60%的读者希望退休后主要收入来源于社保基金和个人存款,但是,却有不少数量的读者对自己退休后拥有充足资金维持生活不表乐观。
与此同时,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平均寿命的延长,71%的读者认为疾病是他们顾虑最大的生活事件,然而仍有40%以上的读者认为,如果家中有人患上重疾,将没有足够的资金维持未来十年的家庭生活,调查结果更显示重疾投保率仅为27%。
业内人士表示,由此可见,国内居民的实际忧虑与现实投保行为的巨大落差。这无疑警示了国内居民尽管清楚意识到生活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和自身薄弱的应对能力,却在保障措施上未采取合理的预见与规划,也向保险行业指明了国内市场现存的巨大挑战和无限商机。
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寿险办公室主任陈峰表示,只有深入地研究市场,保险公司才有机会更好地根据市场反馈设计产品并提供良好服务。目前,国内保险市场投保状况与保险需求还存在一定落差,尤其是重大疾病和养老的保险产品有很大的市场需求潜力。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陈保金也指出,本次调查不仅可以清晰看到国民保险知识普及的重要性与迫切性,而且令保险行业更加确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产品、服务创新才是保险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
车险理赔难要升级
随着近两年我国机动车辆的数量不断增加,车险已成为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最大的险种。然而,在车险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车险纠纷也呈上升趋势。调查问卷显示,车损险合同中的“无责不赔”、“高保低赔”以及保险公司怠于定损时车主利益的保障问题备受读者的关注。
如何有效治理车险理赔难?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指出,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问题要从改进车险产品和促进行业加强理赔服务能力建设入手,通过制度化约束、标准化规范、信息化控制及透明化监督,着力构建企业主导、行业支持、市场引导、政府监督、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理赔服务管理和监督体系,优化理赔服务环境。着力促进财产保险业不断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理赔服务功能,不断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和效率。
同时,该相关人士强调,抓好车险理赔难综合治理工作,要注意把改进服务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一是要提高做好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的思想认识,并从优化保险生态环境、提升行业信誉度着手。二是要充分认识解决车险理赔难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把握好行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制定切合行业发展实际的工作规划。三是要选准工作的切入点,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增强各财产保险公司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四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此外,也要提醒私家车主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例如,在购买车险前要充分了解掌握产品的相关知识,如保险的类型和承保范围、《保险法》关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的规定、保险理赔的基本程序。
开拓多元化纠纷
解决渠道
据调查问卷显示,要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还需从畅通投诉渠道、搭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多个方面入手。
根据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保险监管机构要尽快设立全国统一的投诉维权电话号码。保险公司各级机构要公布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电话号码、在营业场所开辟投诉专区,张贴投诉办理须知,公布投诉办理流程和时限,健全公司网站的投诉功能,使保险消费者维权渠道更加畅通。
除了健全投诉渠道外,还应该全面建立和完善保险合同纠纷调处机制,规范调处程序,扩大调处覆盖面,加强与司法机关合作,推动“诉调对接”,通过减少诉讼案件,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记者接读者电话了解到,前不久发生的一起人身保险纠纷,投保人吴女士与保险公司就保费缴纳期限理解不一,双方争执不下。保险公司觉得保费缴纳期限的表述方式符合其行业一贯做法,不愿让步。于是,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约请保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一起到吴女士家中做调解工作,从法律规定、行业运作、险种优势等不同角度向吴女士作了分析。最终,吴女士接受了调解,向法院申请撤诉。
除了上述保险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外,保险消费者救济渠道还可以进一步拓宽。对此,有业内专家建议,设立专门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仲裁机构,有针对性地解决纠纷问题。